1、个人书面申请一式3份,落款签申请人姓名及时间;
2、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复印件一式3份;
3、复印个人档案中有相关参战的文字记载资料,退伍证陈旧看不清的或无退伍证的要复印档案中的“退伍军人登记表”,保管档案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文件依据(原件).
以上材料收齐后交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初审合格后再填审核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