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满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经部队批准退出现役后,持《退伍证》、《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到原入伍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报到。
二、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父母户口由外地迁入南宁市区的还需补充以下证明:
(一)原籍派出所证明。证明父母户口何时何因迁入南宁市区何地及父母子女关系。
(二)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证明父母户口何时由何地迁入。
(三)父母现所在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证明父母户口何时由何地迁入及父母子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