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1.02.252号的会办意见
江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1.02.252号的会办意见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维护的建议》(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1.02.252号提案)已收悉,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近几年,在我城区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积极推进城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一、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状
2014-2016年以来,城区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50个,建设里程88.11公里,总投资3484.28万元。城区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970.28公里(未含公路局管养公路),其中,县道85.86公里,乡道100.46公里,村屯道783.96公里,我城区所有通乡镇和行政村都通上水泥路(油路),基本解决了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但是由于城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还不够完善,建设养护资金不足,长期形成的“重建不重养”观念没有彻底的改变,部分村屯公路长期处于无人管养的状态,损坏的农村公路没有能及时得到维修,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要措施
针对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状况,城区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正在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问题。2016年底我城区积极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将农村公路养护推向市场,目前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制定方案,落实管养主体
城区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正在征求城区相关部门意见,《江南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江南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配套政策、规章制定即将印发,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明确各级公路管养的主体、养护资金来源等。目前,城区公路管理所已成立,主要具体负责县乡道的建设以及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镇(街道)将成立养护机构,落实人员、养护经费等,主要负责辖区乡、村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开拓渠道,落实资金来源
我们将通过养护方案的实施,明确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2016我城区的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资金为188.24万元拨已经付到各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机构,作为专款用于辖区乡村道公路的维修养护。
(三)投入资金,确保安全畅通
1、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建设。2016年,完成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计划项目2个,建设总投资42万元,其中农村公路错车道1条公路25错车道个,农村公路安防工程1条路,钢型防护栏360米,安全标志标牌有36套。
2、加大农村公路的维修养护。2011-2016年,共维修路面49285平方米,清理边沟38.13公里,清除路肩杂草0.75万平方米,清扫路面2.40万平方米。2013年8月-2016年5月,我城区对损坏严重的农村公路进行了维修养护,投入维修养护资金47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一)认真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及配套制度
根据《江南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制定配套管理制度,抓好落实,在乡镇政府(街道办)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村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小组,落实人员和养护资金,尽量做到有路必养。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资金来源
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资金补助,认真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申请城区按规定配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并将乡道、村道养护资金分配到各镇、街道。同时,对还没有列入养护范围的农村公路,各村屯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资金,发动社会各界自愿捐赠资金,弥补城区公路养护资金缺口或投工投劳自行进行养护。
(三)加强培训,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加强职工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引进公路工程专业人才,组织公路建设养护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城区各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四)加强巡查,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成立城区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加大对辖区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巡查,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尽可能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做好城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城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滕选直; 联系电话:4894513)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