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24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作者:       来源:江南区政府办       日期:2017-09-29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24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部分城中村建立“儿童服务中心”的建议》,我城区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中提到的“儿童服务中心”主要是指在城中村中能为青少年提供阅览室、四点半学堂和活动室的一个公共场所。

我城区历来重视青少年服务工作,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解决青少年的实际问题。一是建立“青空间”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自2014年以来,由城区团委牵头,积极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南宁市建立了首批以“青空间”命名的青少年活动空间,为辖区青少年提供预防性、发展性和治疗性的公益服务。“青空间”设有阅览室、活动室、个案室、展示区等,在运作上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对青少年免费开放,提供专业服务,能够满足大部分青少年的需求。目前,针对我辖区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城区团委陆续在社区、商业小区、学校和城中村等地建立了11个“青空间”,并通过招聘专职社工30人驻点,与南宁市高


校13个志愿者团队合作,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服务,得到辖区居民和合作单位的肯定与支持。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方面提供了大量服务,内容涉及青春期教育、亲子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等,共计服务125113人次,其中:建立个案 109 人(服务914人次),小组服务4854 人次,社区活动覆盖33072 人次,志愿服务活动覆盖86273人次。

二是以三方合作的方式建点。城区团委、世界宣明会和部分社会组织在江南街道新屋村建设了专项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流动儿童服务项目点。由城区负责联系、提供场地,世界宣明会解决资金问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人员,合作共建,切实做到资源整合,在青少年的服务上实现多方共赢。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该项目点开展儿童阅读推广活动132次,服务达7084人次;开展儿童保护推广活动63次,服务达1795人次,共计服务8879人次。

三是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实行服务项目化运作管理,在辖区内为有需要的青少年提供服务。在城区党委的指导下,政府出资成立了由江南区团委主管的非营利性专业化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即:南宁市江南区青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该社会组织经城区团委孵化培育后,先后承接了南宁市的“职达成功”闲散青少年就业服务项目、“情暖江南,伴爱成长”困境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此外,“心灵成长”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心理健康成长计划更是被评为全国首批示范性青少年事务服务项目,获得团中央资金支持。

此外,江南区妇联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的要求,2016年在江南区创建“儿童家园”10所,并全部投入使用。“儿童家园”具备儿童娱乐、锻炼、游戏、学习设施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含工作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安排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等。

虽然,城区各部门在青少年服务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辖区拥有工业园区、多所中职院校以及城中村等实际原因,青少年群体主要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工子女、中职院校学生为主,群体特性显著。提案中关于在城中村建立儿童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议仍需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为进一步做好城中村儿童服务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结合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城区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现有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城中村流动儿童的服务力度。

二是整合城区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联合财政、民政、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和拓宽购买服务范围。首先,探索财政将政府购买青少年儿童服务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机制,将青少年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其次,由民政作为牵头部门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并对每年拟采购项目进行审议。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城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是加强各城区间、社会组织间的沟通与交流,实地参观、借鉴南宁市其他城区在青少年儿童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辖区实际,确保服务站点规范化、专业化、多元化地提供服务,切实解决青少年的教育和校外陪伴等诸多问题。

 

 

 

                                 江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