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行联网签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7-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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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纳税人设立税务登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税款划款帐号后,单位纳税人应当(个体工商选择)在办税服务厅领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办理(或重新办理)财税库行联网签约,同时开通网上申报。
◆纳税人办税时限 单位纳税人应当(个体工商可选择)在办理税务登记后,30天内办理。 第一步: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第二步:到开户银行登记、盖章后,交给办税服务厅进行签约。 温馨提示:未及时办理,无法开通网上申报。
◆纳税人提供资料 填写完整的《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一式3份 温馨提示:未带齐资料,可能会延误办税时间。
◆税务机关办理流程、时限 《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经开户行在财税库行系统登记的,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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