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索引号  78842781-8/2016-021200 发布机构  江南区人民政府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3-02
内容概述  

南宁市江南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游戏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31;电话:0771-4845902,电子邮箱:jnsp00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在城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江南区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并指定一名专职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城区实际,经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印发了《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江南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健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单位)、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各责任单位根据城区总体要求,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对涉及本部门(单位)公开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订了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与区委保密局联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意识和规范化操作。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使城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有序。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按市政府统一要求,我们先后次组织了镇、街道和机关各部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同时在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游戏平台的二级网站上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城区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们按照区、市要求,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端口的安装,应用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各镇、街道完成了本地概况、领导班子、办事指南等基础栏目信息录入,同时公开了工作日程、联系方式等。不断完善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游戏平台,进行了子站点升级和专题建设,对政府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形成专题专栏。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把分散的政府信息、办事功能有机整 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不断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在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显示、印发宣传手册资料等形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对外公布具体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城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城区政府多次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对城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录入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的公开意识,对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九大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并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和政府信息网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准确,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城区已形成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澄清了虚假、不完整的信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二) 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备门牌、文件柜、档案盒,并制度上墙等,城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定期交送应主动公开文件资料,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此外,还在行政中心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显示、以及印发宣传手册资料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城区政府按照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涵盖机构职能、法规规章、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管理、人事信息、行政职权、应急监察和其他共12个大类倍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2015年1-12月,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信息23118条。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游戏平台站(群)共发布信息4272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5年城区受理了3件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指导相关部门依法按时给予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5年城区依申请公开均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妥善处理,并通过领导会签制度,确保了政府本级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也得到备案办理。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城区在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置了接待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和运作机制,规范受理程序,畅通和拓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城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城区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江南区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个别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公开领导职位变更、部门动态、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一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没及时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规范完善;五是电子政务建设相对滞后,还不能适应当前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要求。

    2016年, 我城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 能力,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及时发布、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 常秩序。   
  进一步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政府门户网 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场所的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与实效性,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逐步实现依法公开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 

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基层信息化平台,以及城区政务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建设,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