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江南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委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充分发挥主席的带头作用、常委的骨干作用、委员的主体作用和机关的服务作用,增强政协工作活力,推进新时期政协工作的开展,决定建立江南区政协联系工作制度。
一、联系方法
(一)主席、副主席每人联系4-5名常委,政协常委每人联系若干名委员,每名政协委员根据工作性质和界别特点原则上联系1-2个基层单位;
(二)联系可通过走访、约谈、座谈等形式进行,每年应不少于2次;
二、联系内容
(一)了解委员和基层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反映和倾向性问题;
(二)听取委员和基层群众对江南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情民意;
(三)了解委员对政协工作的反映以及做好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委员履行职能的情况;
(五)了解委员学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联系和沟通,增进了解,交流感情,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三、具体要求
(一)主席、副主席应适时向所联系的常委了解其工作情况以及其联系委员的情况;
(二)常委应适时向所联系的委员了解工作情况,并收集其反映的社情民意;
(三)委员应经常向所联系的基层单位了解情况、开展调研,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四)委员应主动向常委反映情况,常委应主动向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反映情况,以达到双向沟通。
(五)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自觉把政协工作联系制度与深入开展比学习、比履职、比贡献和争当优秀政协委员、争提优秀提案的“三比两争”活动结合起来,推动联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对常委、委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整理并以调研报告、提案、社情民意、政协委员之声等形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七)要在政治上关心委员,力所能及地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使委员在履行职能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八)江南区政协各委室分工负责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参加联系活动的沟通协调、动态收集和情况汇总,对联系情况要进行认真记录,年终以委室为单位形成本年度联系工作总结;
(九)江南区政协办公室、综合专门委员会负责对联系工作的宣传报道、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和经验交流;
(十)本制度自江南区政协常委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