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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宁市统计工作要点
来源:南宁市统计局   作者:   时间:2016-12-14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具有浓郁壮乡特色和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宜居城市三大战略目标,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统计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统计体系,大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

  全市各级统计系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意见》的举措,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健全相关落实制度,保证《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根据《决定》的要求,把有关统计工作、统计改革发展任务列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意见》过程中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将本地区的学习贯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将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全市各级统计系统要围绕《方案》部署的35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纳入全年统计工作要点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责任领导、到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形成层层分工负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狠抓落实,力促成效。根据《方案》的要求,市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依据每个改革任务的进度和完成时限,定期对任务进展、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推进核算方法改革。主动跟进统一核算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质量,继续加强县(区)、开发区GDP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力度,严格核算2016年各季度和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及速度,开展非公有制增加值核算工作,探索开展分季GDP核算。

  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扩大规上服务业统计调查的行业覆盖面,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测算,继续抓好电子商务统计改革,继续抓好法律服务、广告、人力资源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新闻和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文化艺术和体育等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工作。继续完善批零住餐财务状况统计调查和转型升级统计监测。

  推进投资统计改革。根据国家投资改革的重点,强化项目和法人入库,扎实做好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法人单位联网直报工作,加强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的统计工作。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加大入库数据审核、事中数据质量监控、事后数据质量评估与核查。认真开展非金融资产投资情况调查,为GDP核算提供真实可信的基础数据。

  加强就业失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进一步加大对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现场检查指导和数据审核力度,切实加强调查过程管理和数据质量把控。

  改进人口变动调查。要准确反映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探索增加反映新型城镇化进程指标。认真整理1%人口抽样调查抽样框资料,为国家抽取样本做好准备。认真做好PDA设备的调剂使用工作,确保现场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认真完成年度人口变动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客观反映我市人口变动情况。

  改进能源统计。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核算办法,积极配合自治区统计局研究探索能源统一核算方案。进一步完善全市主要物资资源消费量的统计计算方法,依托自治区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建立我市循环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能源使用和节能进展情况的监测力度,密切关注高耗能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及对能耗的潜在和直接影响,准确研判节能形势,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预警。

  (三)认真实施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统计调查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的各项统计方法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投资、消费、人口、劳动、社会、文化、科技、妇女儿童、能源、资源环境、城镇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按照先入库,后有数原则,继续加强企业上规入统工作。继续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审核修改统计数据的原则,规范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环境下的专业统计工作,确保一套表联网直报应报企业100%的上报率,对报送数据随时即报即审并对数据及时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加强趋势性审核把握,对数据进行综合评估,做到专业数据之间的匹配。

  (四)全力做好大型普查工作

  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根据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整体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抓紧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好经费、人员、补贴、物资,扎实做好普查员选聘、培训,并实施好普查前的总动员、确定普查小区、组织清查摸底调查、组织现场调查等阶段性任务,确保质量达到高标准。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要加强向政府(管委会)请示汇报工作,切实把普查上升为政府行为,精心组织推动。此外,扎实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前期试点工作。

  (五)全面提升统计预警预判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加强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究。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实施进程和统计指标变化情况的跟踪监测和预警预判,加强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经济结构变化、绿色发展的分析,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既要进行季度分析,更要注重月度分析。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全面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和转型发展态势。依托统计网上工作平台,组织县)、开发区交流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共同提升分析水平。依法及时公开调查资料和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调查范围等,及时公布数据修订情况。利用各种普查调查、统计开放日等平台,加大统计科普宣传。严格执行市委南宁市科学发展十佳乡镇和科学发展进步乡镇评比表彰工作方案,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好十佳乡镇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开展核心指标完成进度、短板指标差距及影响因素等专题分析。健全完善市局门户网站互动功能。深化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召开好新闻发布会,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积极推动县级、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五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实现重心下倾、力量下沉、保障下移,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增强基层技术和设施保障能力确保2017年以前实现所有县级统计局达到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规范化示范点创建活动部署,加强我市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建立重点企业统计监管和检查制度,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原始资料。要求企业上报数据要以有关原始记录或统计台帐为依据,与会计等有关报表及相关业务资料相衔接,年度数据与进度数据相衔接,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字不错。

  (七)抓好信息化建设和名录库维护管理

  继续推进全市视频会议系统向县区延伸工作,加快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和会议室环境建设,实现与市局视频会议系统互通互联,提高统计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县区专用机房的建设工作,争取年底前县(区)全部完成本局机房建设。强化全市统计信息安全管理,开展南宁市统计信息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聘请有资质的等级测评机构对我局信息港系统进行测评并提供相关的解决方案。探索利用自治区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市基本单位的规模、分布和结构进行深度分析。做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加强对基本单位经济活跃度监控和日常核查工作,实现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借鉴全国利用PDA采集单位信息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精准化维护试点经验,逐步实现我市利用PDA采集单位信息。

  (八)全面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积极推动部门统计机构五有标准规范化建设,增强技术和设施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建立多层次的部门统计工作会商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会商会议的联动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服务业统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实现部门综合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化、规范化。推进部门间名录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善资料交换制度。建立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努力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推进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标准化,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调查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审查,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公开。

  )扎实推进依法统计

  认真做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各级各类统计培训中增加统计法治教育比重,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广大统计人员坚决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健全统计执法机构,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才库建设,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完善基层企业、项目执法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专业、重点指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对企业源头数据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要坚决给予核实查办;对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一查到底;对参与篡改或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为了自身利益蓄意编造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的企业,或迎合有关机构、人员干预或不拒绝、不抵制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依法严惩。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

  (十)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实施统计业务流程质量的全面管理和控制,抓好源头数据质量,抓好联网直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加强重点企业数据质量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评估规定,加强专业间、部门间数据的关联性、逻辑性的科学评估,使宏观数据更加衔接匹配。实行数据质量控制分级负责制,把数据质量责任真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数据质量作为评价县(区)、开发区和局业务科室统计工作成效的最重要依据。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抽查,实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

  (十一)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政约谈,经常督促提醒。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坚决遏制统计上的弄虚作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遗余力地抓紧、抓实、抓好。深入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纠正统计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形成打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无欲则刚的统计氛围。牢固树立会商就是服务的理念,把会商工作作为加强沟通协调、转变工作作风、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统计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统计部门良好形象的一种重要工作方法。完善统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企业和统计调查对象,积极主动了解情况、开展业务指导,千方百计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持实事求是,大力倡导认真负责、创新创业、苦干实干、争创一流的精神,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本领恐慌感,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琢磨事、会干事、干成事上来。要加强知识学习,加强调研思考,尽快使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要提高把握规律能力,善于运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指导统计工作。要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打破思维定势,突破路径依赖,在改革上想办法,在创新上下功夫。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的政治素质,使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坚持原则、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成为每一个统计人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对统计职业意识的培养和锻炼,养成良好的统计职业行为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懂经济精统计能吃苦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二)强化不断学习。通过办班、讲座、脱产培训、业务考察、专题辅导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自学等方式,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市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加强政治理论、新常态特征、四个全面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要求、统计前沿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确确实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

  (三)发挥统计资金引导作用。2016年度南宁市统计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奖励统计任务完成较好的联网直报企业等方面,引导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资金,着力改善乡镇(街道),特别是行政村(社区)统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