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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计划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12-08 | ||
今年以来,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指导下,江南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城区八次党代会三次年会、城区人大、政协“两会”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切实提升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各项统计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一)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较好完成。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完成GDP测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以及能源、投资、居民收支、人口、劳资、社会、科技、文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畜禽监测等各项抽样调查工作。 (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全国大型普查制度规定,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和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并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了PDA数据采集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汇总评估及查遗补漏等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城乡住户调查改革不断推进。自去年城乡住户调查改革工作步入正轨后,在市调查队及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培训指导、审核评估、经费保障进一步做好调查员管理和提高记账质量工作,并为下一步的调查户电子试记帐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住户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四)统计服务及统筹协调水平有所提高。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城区经济发展实际形势,把统计服务城区发展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一是强化调查研究,及时跟踪城区经济发展变化,结合掌握农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商业等重点行业的统计资料,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及时编发《2013年统计公报》、《月度全市及各县区经济》及各专业统计分析等统计资料,为城区领导及各级、各部门决策和社会各界提供有效的统计服务。二是强化统筹协调水平,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和城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凝聚全城区统计工作合力。三是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协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做好“南宁市科学发展十佳乡镇”参评工作,延安镇获2013年度南宁市科学发展十佳乡镇。 (五)1-10及前三季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及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前三季及1-10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前三季,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265.5亿元,增长13.8%,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39亿元,增长11.01%,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4.4亿元,增长3.61%,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25元,增长10.7%,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1889元,增长12.2%;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四。1-10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6亿元,增长14.56%,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0.51亿元,增长27.52%,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2.84亿元,增长21.1%,增速列全市12县区第一; 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全年预计完成情况:地区生产总值(在地口径)381.5亿,同比增长11.5%左右, 基本达到市下达预期目标(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7.5亿元,增长15%,完成市下达工作目标96.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亿元,增长16%,完成市下达工作目标9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亿元,增长11.5%,完成市下达工作目标的97.7%;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7亿元,增长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16元,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9903元,增长12%。 今年以来,统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形势发展要求,离城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应对复杂经济环境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改革给城区统计带来影响的能力水平尚待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城区支撑GDP的部门基础数据协调性、匹配性还较差,仍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仍比较薄弱等。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竭尽全力不断克服提高。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做好城区1%人口调查工作。根据全国1%人口调查工作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城区1%调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年内各阶段调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调查质量。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使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一是加强基础数据的审核评估,高质量地完成各专业的年定报和各项抽样调查任务。二是抓好重点专业重点企业监控和指导工作,确保城区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进度。三是继续加强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及对记账户的指导,认真做好记账资料的审核,确保城乡住户调查数据的质量。四是抓好单位名录库年定报和达“四上”企业、房地产及限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报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纳入统计范围不断壮大城区经济总量。 (三)强化“三大建设”,提高统计能力。一是继续完善制度并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查找“四风”“五化”“六病”等方面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不断完善局内部管理制度,力求部门在作风建设上进一步得到提高。二是加大《统计法》和统计法规宣传,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建立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重点对拒报、迟报和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增强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做好统计工作经费争取,在利用各级各部门行政手段推动统计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镇街道、企业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统计制度在基层执行的完善,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三是加强统计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建设,一方面是抓好城区和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和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
2014年12月4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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