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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统字[2017]3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一季度基本单位维护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5-04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7年第一季度部门资料已导入名录库,城区已按所属地将各单位划分到所在镇(街道),为了做好2017年第一季度基本单位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数据 (一)待划分单位:城区划分合并一季度数据后,各镇(街道)还有一些待划分区划单位,各镇(街道)须在5月12日前完成单位区划的划分。由于存在各地将非属地单位划出的情况,各地要在季报期间特别是前期关注待划分区划单位情况,将本属地未划分区划单位及时下划,将非属地单位划出。 (二)新增单位:各镇(街道)要将新增单位在5月12日前划分到村(社区),并充分发挥基层统计员的力量,确保在5月28日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新增单位的调查入库工作。 (三)表内及表间错误修改: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节点下进行查询修改。 二、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注意收集经实地核查已确认消亡和无法联系,但在历次部门数据中长期存在的单位清单。 (二)抓紧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017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一季度季报工作,时间从2017年5月3日起2017年5月28日截止。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较多,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杨秋实 联系电话:4887907
江南区统计局 2017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