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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13
 

 

 

 

 

 

农普组字〔2016〕3

 

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南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南普组字〔20163号)、《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167号)文件要求,现将《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712

 

 

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年712日印发

 

南宁市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以及农民生活状况,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和众多的农业生产单位,填报指标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江南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江南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江南区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江南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城区农业普查工作,督促各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二、江南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一切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江南区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城区普查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业务协调;负责城区普查文件、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等材料的印制;承担普查的数据处理以及数据审核评估工作;管理和开发利用普查资料,建立普查数据库;向社会公报普查数据,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农业普查工作成果等普查全过程工作;负责全城区农业普查的业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江南区委宣传部和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负责制定农业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协调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普查办公室提供的主要普查数据资料。

四、江南区发展改革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

五、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负责协助做好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方面的调查;负责提供与农业普查相关的农业、农机等方面行政记录的事项负责协助做好农村水利设施等方面的调查负责与农业普查相关的林业行政记录等方面的事项负责建档立卡等与普查相关的行政记录事项。

六、江南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负责指导江南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级普查经费预算,审批和落实普查经费;负责对江南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调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江南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

江南区司法局负责协助查处普查违法行为

江南区民政局负责提供2016年街道)、村组织机构变动情况及农业社团情况。

十、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江南分局负责协助做好农业用地等方面的调查。

、各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区域农业普查工作,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人员选调及培训等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普查工作落实到位,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农业普查工作任务。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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