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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7年第一百一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7-12-2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122地块位于江南区锦富路以南、宣德路以东,出让蓝线编号:CR0101201700085号,宗地号:450105002014GB00200,实际出让面积22276.35平方米(折合33.41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3.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1%,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限高≤100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要求:文化活动站占地面积400-600㎡,建筑面积400-600㎡。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7-158)的规定执行。 GC2017-11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9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7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须具备2016年12月20日南宁市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同一批次公告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南宁市江南区或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具证明文件后方可报名。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对外服务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2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对外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月22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8时00分至2018年1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谭振超、梁宝坤 联系电话:0771-5609446、5609188、5609177(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