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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江南区审计局   作者:   时间:2017-12-27
 

2016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14日在江南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江南区审计局局长  邓振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7月20日,江南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查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城区政府高度重视,8月31日,余洪常务副区长主持召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的领导、城区监察局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立即安排整改,并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城区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本次审计整改责任单位(部门)36个,审计发现问题68个,涉及资金2.39亿元,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预算绩效不佳、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项目建设监管欠缺、违规支出等。审计部门对征地拆迁办、交通局、沙井卫生院等9个单位进行了审计整改指导和督查,及时帮助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截至10月31日,审计发现问题68个,整改到位62个,整改率91.18%。审计发现问题涉及资金2.39亿元,整改到位资金2.28亿元,整改到位率95.4%。其余正在整改当中。

    一、城区本级财政管理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情况

   (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问题。21个预算单位24个预算绩效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50%,有12个项目在2016年度支出为 0问题,涉及资金2320.79万元。经清理,对未完成的项目结转2017年度使用1284万元,并已完成支出970.8万元;对无法安排支出的预算,财政部门已核销预算指标1036.79万元。各预算单位承诺,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努力提高预算项目绩效。

   (二)财税收入监管问题。应缴未缴税款问题,江南区地税局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查处,并核定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企业已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33.24万元。

   (三)涉农项目建设进度问题。上级补助资金20个涉农项目支出为0的问题,截止2017年11月10日,支出315.31万元,支出率25.64%。没有达到整改效果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推进慢,财政部门已协调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申请资金,对确实无法安排支出的,敦促业主单位提出调剂使用计划,或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管理问题。因城区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建设项目财务核算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不统一,以及因农民工保障金等费用项目资料不全等,致使项目竣工后无法进行财务决算。财政部门将尽快把建设项目财务核算业务移交给业主单位,并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督促业主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二、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账务处理问题。残联、交通局将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制度,加强会议培训费的报账管理;统计局已调整账目。

   (二)财务管理问题。一是入账发票不符合规定问题,农林水利局已通知相关公司和养殖大户,已有两家补齐合法票据,其余仍在追索当中;江西镇政府自制原始凭证补签领人签字;交通局列支42.03万元已取得合法票据。二是账本设置不全问题,交通局已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三是现金结余过大未及时报账问题,农林水利局、江西镇政府、交通局均已规范了现金管理。

   (三)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残联将加强“阳光助残扶贫资金”管理,跟踪督促资金使用安全到位,发挥助残效益。严格执行残疾人证核发程序,对已经持证残疾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求重新评定确认,收回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残疾人证。

   (四)关于资产管理问题。荣和实验学校对出租的校舍争取尽快收回,对接受捐赠的土地、房产等资产长期未办理权属证明和资产登记手续问题,因情况复杂、捐赠的资料手续不全,尽量争取办理。

   (五)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沙井小学承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采购管理。

   (六)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农林水利局部分建设项目档案不全等问题,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举办了项目归档整理工作培训班,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交通局部分项目存在的合同、施工等问题已整改完毕。残联等单位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将按要求编制。

   (七)违规问题。沙井卫生院已追回违规支付给幼儿园体检协助费6.36万元;江西镇政府应缴未缴财政款3.64万元已划归集户;交通局违规报销个人通信服务费0.05万元已退回。

   (八)其他方面的问题。残联新班子已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原则,同时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1.贫困村脱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截止2017年9月21日,江西镇同华村等9个贫困村项目共900万元,已支出588.85万元,支出率为62.09%,其中:保卫村已完工投入使用,支出95.25万元;其余正在加快建设中。

    2.部分项目资金支出率低问题。2016年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已于2017年6月支付完毕;2016年市本级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截止目前已拨付27.84万元,支出率92.8%;雨露计划拨付0.98万元,支出率121.88%;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市本级(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2016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6个项目,均已竣工,支出率达到80%以上。

    3.建设项目档案资料不全问题。农林水利局已补充完善建设资料、规范了合同签订、未按设计施工的绿化项目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情况。

    1.历年审计发现问题。黄善慧、李株杰个人借款13万元长期挂账的问题,其中:黄善慧借款的10万元作为伟业公司开办费已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征地办已向政府报告,对该笔款项予以核销;李株杰借款的3万元用于江南医院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征地办已向政府申请追加项目经费予以冲销。

    2.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问题。征地办已请示城区政府同意,目前正在办理公开招标聘用动迁公司手续。

    3.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征地补偿档案不完善合同签订不规范、未取得合法原始票据报账错误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专项资金审计。

    1.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补充签订施工设计合同、完善施工图纸盖章等。部分项目未按图纸施工问题已整改到位。对枯死的苗木已补种,并加强后续管护。进度缓慢、超工期的项目已全部完工。

    2.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截至目前,已支付资金2100万元,支出率77.78%。

   (四)江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整合专项审计。

    1.基本医疗保险重复缴费问题。劳保中心将加强对民政、计生、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报送的特殊群体参合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杜绝重复缴费现象发生。

    2.基本医疗保险重复报销和超标准结算问题。重复报销的6人中已有4人退回报销款0.97万元,其余2人正在追回当中。超标准结算的“两癌”筛查费用6.07万元已退回。

    3.参合人员信息错漏问题。劳保中心已加强管理,对筛选出来的错漏信息要求村、社区修改完善。

    4.关于未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问题。南宁市内驻邕医疗机构已覆盖,广西区内平台尚待上级搭建系统。

    5.关于未按规定计提风险基金问题。已在相关年度补提。

    6.关于发生透支或结余率过高问题。2017年起,城乡居民医疗基金已纳入南宁市统筹管理。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情况

   (一)城区“三旧”改造及棚户区改造发现问题。城区政府已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要求征地办加快协议审核工作,住建局已向市规划部门申请出让蓝线及相关规划指标。财政部门对垫付的补偿资金已于2017年7月收回。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问题。那齐村么表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合同已补签章,监理合同已签补充协议,监理费调整按招标控制价计算。那齐村么西坡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16年11月25日完工投入使用。

    五、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江南区标准厂房5、6号车间和综合楼单体设计未招标,延续使用第一期的设计单位,只签订了补充协议,业主单位承诺今后加强管理,依法招标,使用规范合同文本。并承诺加强管理和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要求监理单位按规定足额配备人员;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成本摊销待所有单体项目完工后统一计算,并加强财务管理。

   (二)针对工程结算审核发现问题工程造价已经审计中心审定,各项目业主均表示今后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城区政府对相关项目建设已交由城区平台公司代建,由专业的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

    六、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江南区审计局向城区纪检监察移送案件线索2件,其中1件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名责任人作出党纪处分。另一件因证据不够充分,未立案。

    七、建章立制,加强整改督查

    各整改责任单位加强了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如:残联制定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检察院制定了《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制度》,信访局制定了《江南区信访局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出管理办法》,统计局制定了《江南区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等。下一步,继续督促整改尚未完成的责任单位,加大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的问题产生的根源较为复杂,相关单位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分步实施。

    城区政府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已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自2016年起,审计结果已在广西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公告。根据城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从2017年开始,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告,以结果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