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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 ||
来源:江南区司法局 作者: 时间:2018-06-25 | ||
2018年上半年,江南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城区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城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市司法局“1512”工程思路,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六个江南”建设,打造更具活力与实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践行“1512”工作思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2018年上半年,我们践行“1512”工作思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使司法行政业务得到提质升级。 1.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在2016年我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全面建成及2017年在城区创建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今年,我们着力进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与完善。在实施的市级为民办实事层面,按市县1:1财政投配套比例投入45万元为辖区75个村(社区)配置法律顾问及最基本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在城区为民办实事层面,结合实施“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投入102万元在辖区三镇30个村按“五个一”(即一个法律服务室(窗口)、一个法治宣传教育栏(廊)、一个法律顾问、一条法律服务热线、一套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标准要求建设村级法律服务平台。目前这些项目均已完成立项、组织动员、设计方案报审,部分设备已完成招投标,7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全部配置到位并积极的开展工作,各村(社区)服务窗口已至少能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项实体服务。 2.加强“五大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持续完善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我城区各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虽然经过2016年的全面装修,外部焕然一新,但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各司法楼内部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办公。针对办公楼出现的线路老化、房屋漏水、白蚁虫蛀、标识牌破损等问题,我们积极向城区政府申请到专项维修基金68000元对基层司法所进行全面维修,现正组织政府采购,计划于12月底全部维修完毕。 (2)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们一是将基层司法所空缺的三个行政编制依规报人社部门公开招录,预计9月份能完成,实现满编运行。二是新招录3名协管员,现招聘工作已接近尾声,协管员已顺利通过试岗、体检,待按照城区有关程序完善手续后,即可上岗工作。三是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岗位锻炼以及远程指导等,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能力。 (3)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我们以“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对基层司法所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年初,即与各司法所签订了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基层司法所的工作目标任务,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强化信息化建设。以“智慧司法攻坚年”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律信息化服务水平与能力。一是抓紧抓好局机关社矫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区厅对社矫中心建设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对各个功能区(室)进行了认真规划,目前,方案已完成评审,相关设备采购正在进行中。二是按司法部、区厅统一要求启动县级视频点名系统建设。目前,系统方案也已完成评审,相关设备采购已开标,在上级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对接应该不成问题。三是结合城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实际要求,主动将司法行政相关工作信息平台纳入当地综治网格化治理体系。上半年已成功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接入城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依托综治“地网”系统网格化管理,综治视频专线网络接入到了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人民调解室,城区本级多元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团队通过网络专线即可对镇、街道组织的矛盾纠纷调解即时进行可视化参与及指导,为提升化解效能发挥积极作用。 (5)全面开展作风建设。我们始终牢牢把握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从严治警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对“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及政法系统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紧抓不放,不断深化推进。上半年,先后对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五查五整顿工作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都进行了专门研究与部署,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与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和压实责任,组织专项工作督查组到相关股室、基层司法所督查,确保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存在问题能及时发现,立行立改,我城区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被媒体曝光情况。 3.创新业务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新效能 (1)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一是继续推进“七五”普法实施工作,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上半年,我城区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江南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平安校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选聘充实辖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召开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校园法治宣传协调会,成立辖区普法宣讲团,推进订单式法治课堂;利用校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整合各方面普法力量,强化推进平安校园法治宣传。三是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电子宣传栏的管理、维护,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南宁江南普法”、微博“江南司法”、政府部门网站刊发普法信息,利用人民调解微信群、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实时更新普法信息,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四是结合各种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组织宪法宣传和宪法学习,同时结合以案说法,“法律六进”,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惠民助力脱贫攻坚等系列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与实效性。截止5月底,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3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法律书籍700册,制作宣传板报18期,张挂宣传横幅36条,受教育人数达5万多人次,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20人次。 (2)扎实抓好人民调解,促进城区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完善多元联合调解机制。在去年挂牌成立城区多元化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衔接联动,重点对矛盾突出的集体利益分配纠纷进行化解,成效明显,共达成调解协议35份。二是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建设。重点在海吉星市场、荣和社区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物业调解组织。三是做好人民调解培训及“以案定补”制度完善。我们通过分片区开展人民调解培训和落实以案定补3.92万元(675案)的形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及调解积极性。截止5月底,我城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和调处民间纠纷814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801件,调解成功率98%,预防纠纷229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件,防止群众性上访13件,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和上访案件。 (3)深化重点人员监管,维护辖区平安和谐 一是深化社矫人员监管。通过结合社矫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社矫视频督查系统建设,我们联合城区检察院多次对局本级社矫中心及各基层司法所社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截至5月底,我城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人(不含南宁市经济开发区),解矫38人,现在册88人(含11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其中,缓刑83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5人次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被书面警告,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参与群体性事件、无参与制造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问题。截止5月底,我城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人,回农村务农7人,打工13人,安置率100%。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政策。继续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帮助刑释人员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争取已建成的宏涛安置帮教基地提级增效,发挥更大示范效应。 (4)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高效发展。我们通过起草印发《江南区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通过选拔优秀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值班,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通过为贫困户开通绿色通道,助力精准扶贫;通过重点案件追踪,为永和桥“2.25”聚众斗殴案的14名未成年人提供了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法律援助,截止5月底,我城区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66件,其中刑事案件131件,民事案件235件。二是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实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积极搭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机关沟通平台,召开辖区各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协商会议,除协商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外,还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律师代理敏感案件报备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征询意见,细化工作要求。截止5月份,全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宣传56场次,接受法律咨询1564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建议、法律意见、草拟、审核法律事务文书40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63件。 (二)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江南·法治江南”建设进程 1.精准帮扶,多措并举解决贫困户困难 我局精准扶贫联系点为江南区苏圩镇保城村,该村为非贫困村,我局8名在职在编干部共结对帮扶17名贫困户。上半年通过采取多项措施,解决扶贫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一是选派了一名得力的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二是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我局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学校教师、镇包村干部、村委干部、家长开展具体工作,形成控辍保学劝返工作合力,包括有贫困户子女在内的辍学学生已于5月15日全部返校。三是认真落实贫困户扶助政策,组织联系热心企业向贫困户捐赠物资,联系点贫困户脱贫工作得以按计划精准推进。 2.积极支持和推进联系村(社区)美丽乡村、大行动整治行动常态化 根据城区统筹部署,做好人员排班表,定期组织人员到村(社区),与村(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网格责任点进行拉网式巡查,对跨门槛经营、小广告、车辆乱停、杂物乱堆等脏乱差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保持辖区环境的干净整洁。同时,积极与扶贫联系点的村委沟通,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扶贫联系点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已形成长效机制。 3.做好征地拆迁、拆除两违、打击非法传销执法行动宣传者与参与者 根据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统筹安排干部职工投入到城区征地拆迁、拆除两违、打击非法传销等中心工作当中,既做好积极参与者,也当好法治宣传者,将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执法行动中,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司法行政人手不足,工作量大。基层人少事多矛盾依然突出,县乡的扶贫、美丽乡村、征地拆迁、综合整治等各种中心工作任务很重,基层人事冲突现象普遍,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或增聘人员才能有效缓解矛盾。 (二)信息化程度不足。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智能化运用能力弱,离“智慧司法行政”建设仍存在很大差距。 (三)规范化建设有待强化。人民调解、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硬件、服务、管理、制度方面规范化还有待加强。 (四)对工作亮点宣传推广不够。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落实责任,倒排时间,确保市、城区两级为民办实事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为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紧扣城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局,围绕宪法和禁毒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持续深入拓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织密织牢调解网络,强化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四)以“应援尽援”为终极目标,贯彻落实好降门槛、扩范围、提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 (五)以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提升重点人群管理水平,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六)继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五查五整顿”专项活动,持续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敢作为、有当担,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总之,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跟上级要求仍存在不少距离。下半年我们将总结经验,分析整改存在的问题,群策群力,开拓进取,确保全年司法行政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以优良成绩喜迎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