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天堂水库水资源,提高水库综合经营效益,发展水产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有关饮用水生活水源地保护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江南区天堂水库水面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库基本情况
天堂水库由天堂水库管理所管理,隶属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主管,位于距离南宁市约60公里的延安镇延安社区。大坝以上集雨面积13.67平方公里,总库容为73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06万立方米。
二、租赁期限、租金
天堂水库水面承包经营权租赁期为10年(从2017年1月 1日至2027年12月 30日止),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如国家建设需要或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水库水面经营权租金交纳方式:年租金每年交付一次。具体办法在《江南区天堂水库水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起租价与竞租
采取底价竞租,以最高价竞得者承租。每次竞价增幅不低于贰仟元或为贰仟元的倍数,否则应价无效。天堂水库起价1.5万元/年,每年递增10%。
四、对意向承包方的基本要求
(一)承租人除应遵守《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外,无条件服从水库管理方的水库调度,在租赁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水库蓄水、放水和防洪泄洪等管理活动,以及水库库区(包括水库大坝枢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在设置拦鱼、防逃设施时不得影响水库放水与泄洪。水库属人畜饮水水源,承租方只能用于养鱼,不准投料,不准投放化肥,不准进行网箱养殖,以免造成水质污染。
- 承包方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注明有农业、林业、养殖等,公司注册时间五年以上优先考虑。)
- 意向承包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认真审阅《租赁合同》。如有疑问须在竞标前向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提出(电话:0771-4887886,联系人:陈明海)。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确认了拟出租范围并认可出资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竞标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 竞标人在确定中标之日起5日内,与招标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让水面经营承包权,否则视为违约,租赁合同自行解除。
- 竞标人不得冒名或挂靠。竞标人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候选人中标。
五、公告期限
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6日
六、报名提交材料
参加投标人需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一本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6日前到南宁市江南区政府A座0622室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办公室报名。
八、竞标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9日上午 10点,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江南区政府A座602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需缴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保证金须在报名前交至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指定账号,其他缴纳方式无效。
招标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联系人:陈明海
联系电话:0771-4887886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A座0622办公室
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人: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服务中心
账 号: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壮锦支行
开户行:0206 0122 0000 1045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