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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4-10 | ||
江森防办字〔20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南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要求,为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清除火灾隐患点,杜绝林火发生。 二、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防火意识。通过防火宣传标语、宣传广播等形式,深入村屯、重点林区进行防火宣传,让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深入民心,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切实做好扑火准备。要对现有的防火器械进行检修,备足防火物资。各级森林消防队员要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火情,各镇(街道)立即组织半专业队员先行扑救,同时上报城区防火办组织专业队员增援。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中小学生和妇女儿童直接参加扑火。 四、加强值班制度,及时反馈火情。各镇(街道)要进入防火期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时掌握林火动态,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按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要求逐级归口上报。 五、认真落实值班安排及“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请于2月15日12点前将“春节”期间防火值班表报江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6点前报江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电话0771—4887865。
江南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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