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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的建议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7-10
      内容摘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采取正确的消费政策,释放消费潜力,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的要求,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六大消费重点工程,涉及许多政策措施,已在实践中取得一些积极成效。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结果,建议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在降低消费成本、推进旅游休闲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完善消费环境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创新政策措施。
    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是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国务院提出将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作为促进消费增长的六大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据此出台六大消费重点工程实施项目和若干扶持政策,已在实践中取得一些积极成效。但是目前我国社会消费领域仍然存在消费成本高、新兴消费市场培育艰难、消费环境不如人意等问题,亟需在降低消费成本、推进旅游休闲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完善消费环境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创新政策措施。
    一、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社会消费成本较高
    一是目前消费者税费负担偏高。如化妆品等大众消费品税率仍然偏高,并且部分已不适宜继续征税的消费品仍在征税。此外,我国公路、电信等行业收费标准较高,不利于相关领域消费增长。二是消费金融信贷资金价格偏贵。作为世界消费大国,我国信用卡消费成本、汽车住房以及其他消费贷款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三是同质产品价格高于海外市场。如奢侈品和部分大众消费品国内相同品牌产品价格高于海外市场2倍以上,部分产品差价甚至达到8-10倍,导致消费外流现象严重。据统计,2005-2014年我国境外消费平均每年增长25.2%,是我国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两倍。2013年灰色海淘(含代购)1000亿元,预估2014年超过2000亿元,2014年海外旅游消费1万亿元。随着我国中高收入人群的崛起,对进口商品需求旺盛,品类也从大众消费品转向奢侈品。大规模境外消费与灰色海淘导致国家税收、企业收益受损,加剧国内消费力流失。
    2、新兴消费市场培育艰难,市场体系建设滞后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心理、消费偏好、消费需求多样化进程加快,但相应的市场供给无论是总量、结构、质量保证(如消费者权益、社会诚信环境等)都没有跟上。比较明显的有养老健康、旅游休闲、体育文化、信息消费等领域发展滞后,制约消费迅速扩围以致发展转型升级的进程。以旅游为例,我国人均GDP水平约为7600美元左右,休闲度假应是旅游消费的主体形态,但是旅游休闲度假等消费占收入比重远低于相同发展阶段国家。由于休闲度假产品匮乏,现境内旅游产业以观光旅游为主,导致游客驻留时间短,花费小,不适应旅游市场向个性化、休闲化、时尚化发展的方向,加上园区门票价格畸高,配套服务缺乏,境外旅游消费性价比已经优于境内。  
    3、信息消费资费标准较高
电信资费偏高成为互联网快速普及应用的主要障碍,抑制了信息消费的快速成长,影响到“互联网+”战略的实施。2014年中国移动的ARPU值(从每个用户得到的月平均收入)为61元,相当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4%,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在1%以下(这是实现电信普遍服务的基本要求上限)。我国电信业收费标准过高,不仅超过用户承受能力,而且将低收入群体挤出信息消费领域,还抑制了娱乐、购物、教育等关联消费。同时,“宽带注水”,网速低下,与资费较高出现叠加效应。
    4、消费环境不如人意
影响消费潜力释放的环境约束依然存在。一是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宽带网络体系、城市轨道交通与停车场等基础设施仍然较为短缺。二是物流、仓储等消费品流通配套产业发展不适应消费升级步伐,导致消费品流通成本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三是财税金融信贷政策支持消费力度不足,导致社会消费意愿不旺,大规模消费流出境外侵蚀国内消费市场收益。四是消费市场监督规范措施体系不完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等问题层出不穷。
    二、主要政策建议
在总结分析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有效案例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完善创新措施,并加大宣传引导推广工作力度,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地区的具体落实情况。以消费者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为指导,共同构建良好可持续的消费生态环境。另外,再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降低成本,减少消费环节税费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消费税,优化税率结构,根据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情况,对税率明显偏高的部分应税消费品适当降低税率,取消化妆品消费税。(2)深入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相关行业改革进度,做好企业间税收衔接工作,完善流通业税制。(3)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尽快出台降低批发零售、运输、配送等流通费用的综合性实施方案。(4)建立国内免税体系,完善现有免税区的免税政策,在限次、限值、限量、限品种、限年龄等方面逐步放宽限制;完善国内免税管理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出境店、进境店、购物退税、离岛免税以及市内免税店等多种业态并举的方法,推行免税措施;分步扩大免税店开设区域,扩大免税业的地理范围。预计政策实施将显著降低我国消费者分担成本,提高社会消费意愿与信心,刺激扩大消费总量。
    2、合理定价,降低电信资费水平
    进一步降低电信资费水平,推进完善电信资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释放信息消费潜力。(1)鼓励推进城市免费WiFi全覆盖。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无线城市”行动计划,三年内力争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建制区免费WiFi全覆盖。(2)农村无线免费全覆盖。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农村免费无线宽带全覆盖。(3)取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4)引导电信运营商实施手机(3G/4G/5G)上网包月不限量收费机制,并将收费标准逐步降到50元/月以下。预计政策实施将可每年多增2000万以上新网民,推进我国全民“触网”进程缩短5年以上,同时资费水平快速下降会刺激新的信息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
    3、培育热点,打造新型旅游消费体系
    (1)完善与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并纳入企事业机构信用信息采集范围。(2)针对不同消费群体、消费阶层、消费需求,科学规划建设休闲度假旅游消费品种,推出乡村、海洋、游轮等新型旅游产品,加速推进旅游消费由观光向休闲度假旅游的全面转型。(3)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机场、公路、酒店以及电信、加油、网络等配套设施的系统性、便捷型体系,完善旅游业发展“硬环境”。(4)全球商务旅行协会预计中国将于今后两年内成长为全球最大商旅市场,为此建议,在信息联网、信用卡支付、酒店升级、商务服务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国商务旅游水平,同时将文化、历史、风俗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元素融入商务旅游,打造若干世界级高水平商务旅游区域中心。预期政策实施将会有力支撑旅游消费上一个大的台阶,旅游消费群体的健康兴起再上一个新的量级。
    4、完善机制,鼓励境外消费回流
    (1)鼓励保税备货模式。保持政策稳定性,以开放的视角对待进口,进而为中国跨境出口在全球营造更宽松的环境,促进自由贸易。(2)加强规范管理。以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等试点为标杆,坚持三单合一(交易、支付、物流)的数据闭环动态管理模式,为监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3)针对高能耗、低价值的产业,如大众消费品(化妆品、奶粉等),通过降低税率鼓励进口。(4)降低国内外同质商品差价,在减少进口税费、降低物流成本的同时,积极与相关跨国公司协商,推进大中型城市增设奥特莱斯等品牌折扣店,争取中国制造国际品牌产品在本土设立直营店,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实现价格逐步趋同。预期政策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购买力向海外输出的情况,引导消费回流,增加相关税收,适应消费升级。
    5、鼓励创新,培育新型商业-消费模式
    (1)建设有利于零售业小企业发展的网络平台。鼓励和支持建设若干具有标杆意义的大型网络零售服务平台,探索各类国内和跨境电商形成平台加生态产业链模式,让小企业直接与消费者对接,鼓励小企业创新,促进个性化消费。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制度,为小企业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2)鼓励各种新型商业-消费模式的尝试。政府通过政策创新、市场准入、舆论营造等途径,鼓励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众筹消费、生鲜农产品预售(如洗衣、送餐、汽车保养、家政等),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商品与服务,并带动消费、营销模式的创新。预计政策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互联网与消费性基础设施和消费品相融合,进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相融合,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大众创新与万众创业带动经济增长。
    6、优化环境,提高社会消费信心
    (1)健全内贸法制制度。加快推进商品流通法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立法,促进和规范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2)完善消费市场监管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登记备案制度,提高监管效率;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减少扯皮推诿现象。(3)健全消费者权益救济制度。建立小额消费诉讼程序,提高审理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建立健全协商仲裁制度,设立消费者维权站,方便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