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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中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8-23 | ||
江依法行政办字〔2013〕2号
关于开展年中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现对各单位实施行政执法规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推广行政执法中的经验,研究、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为迎接自治区、南宁市的检评做准备。 二、检查内容 (一)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5.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6.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7.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案卷评查的开展情况。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管理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30日(具体抽查时间、对象另行通知),采取如下检查方式: 1、现场抽查行政执法情况; 2、被检查单位汇报介绍执法情况; 3、抽查具体的行政执法案卷卷宗; 4、被检查单位在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整改情况报送本办; 无论是否被抽检,所有接到通知的镇(办)、部门都应该针对上述检查内容,拟写检查报告,并做好相关台账材料备查,避免被市级、自治区级抽查时出现错漏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联系人:欧茂榕、林秋荣 联系电话:4887906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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