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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强制清理结果的通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5-05 | ||
关于行政强制清理结果的通报
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顺利实施,按照自治区、市政府有关通知的要求,江南区对行政强制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方面,经清理,城区政府4件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发现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也未发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抵触、不一致的问题和文件。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方面,经梳理,未发现有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符合需要清理的情形,目前确认了城区人民政府及12个直属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强制职权。在强制职权方面,据统计,上述执法主体具有法定行政强制措施29项,行政强制执行30项,合计59项。
附件:行政强制清理结果情况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