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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西镇人民政府  作者:杨媚  时间:2018-03-1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西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02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03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03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04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06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09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1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西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篇之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判断时代发展的主体,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形成创新理念的趋势把握。艰苦奋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创新局面。

新的一年,江西镇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城区第九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抢抓发展机遇,不断完善乡镇功能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打好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攻坚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拼搏赶超,加快建成更具魅力的特色宜居名镇,为建成“六个江南”而努力奋斗。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求,我们要统筹兼顾,狠抓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聚焦产业调结构,提供经济发展新助力

2.服务项目提进度,拉动招商引资新增长

3.改善环境美人居,建设富裕美丽新农村

4.协同各方集众力,推进民生保障新提升

5.强抓纪律塑形象,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的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706001江西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人员构成情况:核定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后勤编制3人),实有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后勤编制1人),退休职工9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1317.8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3.35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其中:公共财政结转144.46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17.81万元

1.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1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41.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47%。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4%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1.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

5)节能环保支出(类)166.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64%。

6)城乡社区支出(类)3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2%。

7)农林水支出(类)385.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4%。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

10)住房保障支出(类)4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9%。

11)其他支出(类)8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8%。

2.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811.79万元,占总预算的61.60%,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740.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1.2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70.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4%

2)项目支出预算506.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8.40%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99.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9.5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07.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7%

③资本性支出(类)19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06%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73.35万元,比2017年预算2115.4万元减少942.05万元,同比下降44.53%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

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为0,比2017年预算217.8万元减少217.8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管被收回执法权,不再拥有非税收入。

2018年上年结余收入预算144.46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144.46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始将结转项目列入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17.81万元,比2017年预算2333.2万元减少1015.39万元,同比下降43.52%%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1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73.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4.46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1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7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日常开支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预算数为359.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行政运行等法制建设(项)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9.24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等工作。

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开支。

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工作开支。

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开支。

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开支。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预算数16.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群众文化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工作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开支。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工作开支。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作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32.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0.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费用开支。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20.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工作开支。

5)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工作开支。

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预算数为165.58元,主要用于生态乡村工作开支。

6)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开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8.54万元,主要用于两站两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控管理工作开支。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支。

7)农林水支出

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数为72.3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开支。

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数为312.9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队长、支部书记工资开支。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开支。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规建工作开支。

10)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42.0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开支。

10)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预算数为88.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作开支。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2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2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4.2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23万元,比2017年预算33.96万元增加0.27万元,同比增长0.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不变的原因主要是:与2017年持平,没有因公出国项目。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5万元,比2017年预算1.5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17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与2017年持平,没有公车购置项目。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0.2万元,比2017年预算12.3万元减少2.1万元,同比下降17.0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压减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48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6万元,其他资金458.67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政府食堂运行经费,预算金额26.16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 2017年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预算金额458.67万元,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9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60.51万元增加10.42万元,增长14.6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去年持平。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1日,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垃圾清运车)1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706001]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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