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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苏圩镇林业站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江南区苏圩镇  作者:  时间:2018-03-29

第一部分:南宁市江南区镇苏圩林业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辖区内公益林、珍贵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负责组织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与相关试验示范;审核申报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年度林木采伐指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负责落实涉及林业的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南区江西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办发[2011]96号,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林业站作为苏圩镇设立的事业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江苏圩镇林业站编制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数3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林业站有公务车辆,一辆五菱7座面包车,车牌号码桂ANP926。

第二部分: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林业站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37.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68 %;项目支出0.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3%。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49.3%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2%。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220%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4.3%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1.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5%。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57.2%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1.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增加9.13万元,增长8.2%

林业事业机构类科目2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8%。同比增加7.58万元,增长36.9%

林业防灾减灾类科目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林业支出类科目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同比增加0.91万元,增长4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2.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9%。同比增加4.08万元,增长1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4%。同比增加0.31万元,增长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9%。同比增加1.13万元,增长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4%。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9万元,其中:基本支37.9万元, 项目支出0.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类,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13%。同比增加1.52万元,增长49.3%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2%。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220%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74%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科目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91%。同比增加0.74万元,增长74%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1.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林业事业机构类科目3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8%。同比增加8.01万元,增长27.2%

林业防灾减灾类科目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林业支出类科目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2.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8%。同比增加0.91万元,增长49.2%

三、2018年部门全口径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3万元,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1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18年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全口径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18万元。会议费主要用于我部门召开的各项业务性工作会的费用支出。

2、2018年全口径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9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森林防火等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用于购买电脑和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及计算机软件等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  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704007]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林业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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