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苏圩镇水利站 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
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主要工作任务:
管理和保护当地水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需要。负责全镇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渡汛。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预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
2. 所属单位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预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水利站,预算管理方式:财政全额;人员构成情况:编制人数3人,编制内实有人数3人,退休职工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 41.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结转 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 41.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3.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2.84万元,增长26.8%。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同比减少0.56万元,减少33%。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增加0.63万元,增长0.53%。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12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5%,同比增加7.54万元,增长55.5%。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 %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3.3%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去年持平。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7.8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6.65万元,增加1365%。
③资本性支出预算 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 %,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18.21 万元增加23万元,同比增长126 %。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3.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2018年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5.2018年其他资金 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1.21万元,比2017年预算 18.21 万元增加23万元,同比增长126 %。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3.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发放和日常经费项目的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工程项目改造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存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人员生育保险金的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06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6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8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与2017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安排购车计划。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保留 0辆公务用车,由于公车改革原因,我单位自2016年起已无公车。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增加4.27 万元,增长42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扶贫工作需要下村入户次数增多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0 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704014]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水利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