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招商促进局.XLS
南宁市江南区招商促进局
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相应的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南宁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整合辖区投资项目资源,建立和管理城区招商项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接待、洽谈、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
5、协助外来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及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并免费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6、指导各责任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城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汇编和上报工作。
7、负责与外省市驻邕办事机构、我市驻外办事机构、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地商会等有关招商引资业务的联络工作。
8、承办江南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由江南区招商促进局1个单位构成,无二层机构。
第二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429671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990453.15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三、事业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四、经营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六、其他收入 |
3.53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55375.65 |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0.00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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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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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6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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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61556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13200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14296718.3 |
本年支出合计 |
14410984.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上年结转 |
135826.9 |
年末结转与结余 |
21560.4 |
|
|
|
|
收入总计 |
14432545.2 |
支出总计 |
144325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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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3—
第三部分:江南区招商促进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296718.3元。
1.财政拨款收入14296718.3元,为城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元。
3.经营收入0元。
4.其他收入0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5826.9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4410984.8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990453.15 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招商引资和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5375.65元:主要用于开展平话文化旅游节招商推介活动。
3.农林水(类)支出36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类)61556 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其他(类)支出132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城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入园协议,预先支付厂房建设补助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21560.4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招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10984.8元,其中:基本支出769397.95元,项目支出13641586.85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683009元,只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支出86388.95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开支。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453.15元,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707841.95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00元,主要用于一般招商事务,如招商宣传册印刷等支出。
招商引资支出153544.7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推介、外出招商等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14266.5,主要用于开展招商推介、外出招商等招商引资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于传媒支出155375.65元,其中,文化活动支出155375.65元,主要用于开展平话文化旅游节招商推介活动。
3.农林水支出3600元,其中其他扶贫支出3600元,主要用于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6155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615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5.其他支出132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城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入园协议,预先支付厂房建设补助资金。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江南区招商局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9397.95元,其中:人员经费68300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6388.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3603.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46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03.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03.1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招商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1-2月(公务用车改革前),江南区招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03.1元,平均每辆1801.55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346元,主要用于招商局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包括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招商局共安排公务接待6批次,合计接待23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03.1元,占年初预算的45.33%,比上年减少28996.9元,下降8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46元,占年初预算的28.97 %,比上年减少11054元,下降71.78%。“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88.95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5行金额一致),比2015年增加12688.95元,增长17.22 %。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增加,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原部门用车已进行公车改革,但目前尚未处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8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江南区2016年招商推介工作经费25万,该项目支出产生社会效益显著,进一步扩大江南区知名度,展现江南区优越的投资环境,让广大客商了解江南,投资江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