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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政协  作者:  时间:2018-03-12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7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9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1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机构:办公室、综合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1、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政协江南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其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会务等工作。

(2)负责文件的草拟、收发、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3)负责协调城区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参观、视察、考察、调研、座谈等工作。

(4)加强与委员、市政协、兄弟政协、城区机关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5)负责委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江南政协》、《社情民意》、《学习参考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工作。

(7)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业务和理论知识。

(8)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办公设备的管理及政协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专门委员会职责

(1)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2)负责督促检查各委员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及执行情况和汇报。

 (3)加强与各委员小组的联系,为委员小组开展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4)加强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接受业务工作指导。

(5)负责收集整理各委员小组活动材料,将委员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提案委员会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提案工作计划、实施和总结;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2)负责提案收集、分类、汇总;协助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

(3)协调、指导委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督查办理提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承办单位办理提案;

(5)负责筛选重点提案和组织优秀提案评选;做好提案宣传工作;

(6)加强与上级政协和其他县、市、区政协提案委的联系,学习开展提案工作经验做法;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定正确的履职方向。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增进民生福祉出声

发力。

4、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增强协商议政实效。

5、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6、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广泛汇聚团结和谐稳定正能量。

7、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协工作整体水平。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设三个工作机构:办公室、综合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本单位无二层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0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

2. 10400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编制人数1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7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2人。

(二)人员构成

人员构成:主席1人,副主席4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0人,副科级干部1人。江南区八届政协委员175人,常委29人,分成23个界别,下设10个委员小组。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480.25万元,同比增加60.81万元,同比增长14.4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25万元,同比增加60.81万元,同比增长14.49%。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48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38 %,同比增加32万元,同比增长11.15%;项目支出161.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62 %,同比增加28.81万元,同比增长21.71%。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8%,同比增加57.2万元,同比增长17.0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同比增加4.61万元,同比增长13.5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同比增加5.18万元,同比增长24.43%。

(4)住房保障支出2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同比减少0.9万元,同比降低3.9%。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318.78万元。

① 工资福利支出274.95万元

② 商品和服务支出43.8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61.46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1.64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0.25万元,比2017年预算419.44万元增加60.81万元,同比增长14.49%。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不再分两个部门申请,统一由主办部门直接申请经费,故将江南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城区政协2018年部门培训经费,委员、常委培训经费增加;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0.25万元,比2017年预算419.44万元增加60.81万元,同比增长14.49%。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不再分两个部门申请,统一由主办部门直接申请经费,故将江南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城区政协2018年部门培训经费,委员、常委培训经费增加;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0.2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0.2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预算数为392.87万元,其中:

①行政运行(政协事务)(项)预算数为291.0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委员、常委培训经费支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协事务)(项)预算数为5.26万元,主要用于:委员活动日经费、参加全区28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会支出。

③机关服务(政协事务)(项)预算数为4.3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委员报刊订阅经费支出。

④政协会议(项)预算数为36.74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区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委员小组长会议等支出。

⑤委员视察(项)预算数为6.91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区政协委员视察经费支出。

⑥参政议政(政协事务)(项)预算数为44.38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区政协委员工作经费、提案工作经费、专题调研活动经费等支出。

⑦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政协和各级各部门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38.71万元,其中:

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6.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2.25万元,是今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失业金的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预算数为26.39万元,其中:

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项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2.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预算数为0.73万元,是今年新增项目,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共计2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6.6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66万元,比2017年预算38.19万元减少1.53万元,同比下降4%。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3.86万元,比2017年预算25.39万元减少1.53万元,同比下降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政协机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厉行压减经费。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2.8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8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政协机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厉行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约为89.29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 其他各类办公设备及办公桌椅等。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3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4万元。部门本级有委员、常委培训经费1个绩效考核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是:(一)到开封市党校举办江南区政协委员骨干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为江南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小组组长、副组长及部分委员、政协机关各委室人员60人,培训开支总额23.24万元、时间7天;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实地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教学模式,提高政协骨干依法履职水平,引导政协委员带头致富,发展地方经济,造福一方人民,提升江南区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二)到自治区党校举办江南区政协委员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为城区全体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各委室人员180人,培训开支总额14.4万元、时间2天;通过讲座式、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模式,学习政协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城区政协委员履职水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8)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9)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6)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2)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4)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5)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3)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0)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0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南区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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