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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18-03-12

 

 

 

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

工作任务 ·····································3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9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9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10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2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3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4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5页

 

 

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的作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1.负责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承办、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

2.负责江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起草和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江南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重要文稿;负责审核以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材料。

4.协助江南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做好江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专项评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

5.负责江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

6.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文印工作、办公自动化、报刊征订等工作。

7.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江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8.组织承办江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办公设备与物品的管理,负责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协助开展党建党务、工会等工作。

9.办理江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江南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计划

牵头部门

时间

议    题

人大财经委

1月

1.江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2.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

  年预算草案报告

人大法制与内司委、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

3月

1.江南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江南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3.江南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

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

5月

江南区幼儿园(托幼机构)建设情况报告

人大法制与内司委、人大财经委、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

7月

1. 江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情况报告

2. 江南区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

3. 江南区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4. 2017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5.江南区农村路网建设情况报告

人大财经委

9月

1.江南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人大财经委、选举联络工委

11月

1.2017年度江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

  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江南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二、开展专项工作评议计划

牵头部门

时 间

评议内容

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

11月

江南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

三、开展执法检查计划

牵头部门

时 间

检查内容

人大法制与内司委

5月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

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

5月

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情况

四、开展专题询问计划

牵头部门

时 间

询问内容

选举联络工委

9月

江南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五、主任会议听取专题报告计划

时 间

牵头部门

报告内容

第一

季度

人大财经委

1.江南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报告

2.江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

  草案报告

人大法制与内司委

江南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检务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第二

季度

选举联络工委

江南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进度情况报告

第三

季度

教科文卫与民族工委

江南区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

江南区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

第四

季度

人大法制与内司委

江南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委

江南区“三旧”改造工作情况报告

2.江南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开展5个专题调研(调研主题待定)。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属县级国家权力机构。城区人大设立法制与内务司法、财政经济2个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办公室和教科文卫与民族、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选举联络工作等3个工作委员;城区人大常委会在辖区街道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城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以上是本单位的决算构成情况,本单位无二层机构。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个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编制应有15名,实有17名。其中南宁市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编制5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行政编制2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行政编制2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编制应有2名,实有4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1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1名;南宁市江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行政编制2名。

(二)人员构成

江南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人大工委、机关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均足额配备,应有行政编制数15人,实有17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5人,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4人,另有外聘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704.8万元,同比增加127.93万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4.8万元,同比增加127.93万元,同比增长22%。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

其他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5.22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7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同比增加30.21万元,同比增长10%;项目支出38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同比增加97.72万元,同比增长34%。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增加125.67万元,同比增长2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同比增加3.67万元,同比增长2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同比增加5.7万元,同比增长28%。

(4)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同比减少1.36万元,同比减少6%。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27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同比增加3.67万元,同比增长26%。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4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同比增加0.42万元,同比增长1%。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86.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同比增加97.72万元,同比增长34%。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4.8万元,同比增加127.93万元,同比增长22%。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代表工作经费方面增加了代表联络站工作经费、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经费、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经费等方面的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8万元,同比增加127.93万元,同比增长22%。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代表工作经费方面增加了代表联络站工作经费、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经费、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经费等方面的预算支出。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04.8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04.8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32.0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大会议(项)预算数为91.0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会议的支出。人大监督(项)预算数为55.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各委室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各类视察等监督工作的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预算数为120.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代表工作(项)预算数为94.1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补选代表、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人大和各级各部门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支出及外聘人员社保续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7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8.8万元全部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8.8万元,比2017年预算40.88万元减少2.08万元,同比减少5%。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也无此项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6万元,比2017年预算28万元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到访学习交流和接待各级各部门到本城区的考察调研等安排。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2017年也无此项预算。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2.8万元,比2017年预算12.8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7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稍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2017年也无此项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7年和2018年本部门均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本部门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7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68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人大会议中的江南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费,预算金额72.68万元,全部从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8)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9)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6)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2)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4)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5)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3)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0)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03]南宁市江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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