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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05

目录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二、落实城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三、2018年江南区和城区本级预算草案

四、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2月1日在南宁市江南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南宁市江南区财政局局长  陈  瑜

 

各位代表:

受江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大会作江南区与城区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城区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九次党代会第一次年会、城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以获评2016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城区为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城区财政经济形势,加强财政征收管理,培植后续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细化部门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和约束,增强保障能力;加快各项财政改革实施步伐,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城区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2017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23305万元,同比增收20784万元,增长10.26%,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比2016年增加6988万元,增长15.69%;上划中央税收收入91027万元,比2016年增加9302万元,增长11.38%;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24243万元,比2016年减少5235万元,下降17.76%;上划南宁市分享收入56503万元,比2016年增加9729万元,增长20.8%。

--全城区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285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3.93%,主要构成:(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32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14001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730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75071万元,专项转移性支付收入53215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21601万元(专项结转结余)。(4)调入资金1443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83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7万元。(5)债务转贷收入1000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全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3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1548万元,增长3.88%;非税收入9984万元,增长119.57%。非税占比19.37%,低于南宁市平均水平(25.3%)5.9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4262万元,下降51.02%,造成企业所得税出现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富士康企业政策性退税;个人所得税2818万元,增长70.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南南铝公司股权转让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土地增值税3862万元,增长113.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区出让土地及清缴历年土地出让税收;耕地占用税1519万元,增长1847.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城区收储土地量增加。

--全城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767万元,构成为:(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768万元。(2)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30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7417万元,富士康项目对高新区的补偿上解2232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03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400万元。(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万元。

    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17年城区财政民生支出15.58亿元,同比增长26.02%,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8.78%,比上年提高2.39个百分点。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4.1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9.51%。

    全城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预算,下同)的95.91%。各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0.74%,比上年决算数(上年,下同)增加1166万元,增长7.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南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

    (2)国防支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53万元,增长64.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常驻民兵应急分队一次性投入建设经费及维持经费增加11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48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比上年减少1238万元,下降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公安分局技术工程楼工程款、新办公区及饭堂建设支出753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

    (4)教育支出43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3%,比上年增加8722万元,增长25.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教育投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添置图书、教学设备1500万元,发放教师绩效增量2200万元,华府校区、沙井中学迁建3600万元,东南学校设施完善750万元,延安幼儿园建设48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7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减少999万元,下降57.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安排了治安防控资金750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0.8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比上年增加5585万元,增长2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10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单位缴费部分增加3000万元,富士康应急用工奖1530万元,南宁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城区配套资金30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1%,比上年减少3963万元,下降18.6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财社[2016]2号)文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城区2017年年初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算资金,在调整预算时,已对年初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预算资金进行调减。

    (9)节能环保支出2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比上年减少208万元,减少7.8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苏圩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入尾声,需要拨付的资金减少。

    (10)城乡社区支出23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04%,比上年增加4482万元,增长2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22283万元,完成预算的94.46%,比上年增加8979万元,增长67.49%。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扶贫支出增加795万元,耕地保护补贴、良种补贴等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增加2385万元,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养殖场搬迁费用900万元,农业科技示范增加300万元,土地治理增加530万元,“双高”基地建设增加550万元,农村金融发展增加39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增加26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7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比上年增加2932万元,增长67.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江西至扬美道路建设债券资金1000万元,其他村镇道路建设、维护费用18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比上年增加4278万元,增长66.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上级下达企业物流补助资金、加工贸易增量奖励资金及铝制品应用奖励资金462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比上年增加5125万元,增长880.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下达的广西外贸发展扩能增产专项资金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专项资金4364万元。

    (15)金融支出65万元,完成预算的78.31%。比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53.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付了140万上市企业扶持补助资金,2017年上市企业扶持补助资金减少。

    (16)国土资源气象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的3.75%。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127.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整合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在三镇三街道设立了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站,该站的人员支出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支出科目核算。

    (17)住房保障支出826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比上年增加1469万元,增长21.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增加1429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5.26%。

(19)其他支出50万元,完成预算的50%。比上年减少491万元,下降90.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科目使用。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支付新增债务发行费支出。

--全城区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8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767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结余16812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结余)。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城区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285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3.93%。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767万元,构成为:(1)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975万元。(2)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3085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7417万元,富士康项目对高新区的补偿上解2232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103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400万元。(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万元。(4)补助下级财政支出14793万元。(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万元。

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5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28万元;国防支出3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770万元;教育支出431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4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5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30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411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756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5707万元;金融支出5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支出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0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

--城区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8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1767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结余16812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结余)。

    3.预备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初城区本级安排预备费16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动用预备费16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具体安排如下:用于禽流感防控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用于五一西路硫酸仓库泄漏事故处置等城乡社区支出103万元;用于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等农林水支出1102万元;用于社保提标、救灾仓库配套设施建设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万元。

    4.“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全城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55万元,同比2016年执行数下降5.04%,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减少48万元,下降39.02%;因公出国(境)经费20万元,增加3.3万元,增长19.7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0.69%。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情况

江南区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6077万元,预算周转金期末余额0万元。2017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7万元,统筹用于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9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2017年底全城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910万元,预算周转金0万元,将主要用于弥补今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及调剂预算年度内收支差额。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构成为:上年结余收入1027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4638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34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484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04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6899万元,完成预算的87.33%,支出项目完成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2.47%,主要支出为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城乡社区支出36734万元,完成预算84.49%,主要支出为:振宁商贸园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地成本7037万元,江南熙园项目补助6694万元,园区建设、城市道路建设等23003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14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87%,主要用于敬老院维修、民政综合园建设及困难群众救助和城乡医疗救助。调出资金8353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转8353万元,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收支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15万元,按规定年终结余全部结转2018年度继续使用。

(三)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情况:2017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3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4%,同比增长285.1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2%,同比下降0.3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83.53%,增长较大的原因是2017年对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清算。

上年结余收入情况:上年结余收入97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6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29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同比增长919.34%,增长较大的原因是2017年对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政策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清算。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90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同比增长3.6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9064万元。

收支相抵,城区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77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7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万元。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资金来源主要由当年在职人员缴交的养老金来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城区财政托底。2017年度财政按缺多少补多少原则进行清算安排,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万元为正常范围。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市级核定江南区政府债务限额3000万元(核定的债务限额不包含或有债务),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0万元。

2.2017年新增债务情况。2017年新增政府性一般债务1000万元。

3.2017年政府性债务还本、支付债券发行费用及利息情况。2017年支付政府性一般债务还本4.43万元,支付新增债券发行费用1万元,利息0元。

4.政府债务核销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销确定不置换的存量政府债务的函》的要求,对沙井街道办历年逾期债务486.97万元在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核销,核销的债务余额,不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由原债务人偿还。

5.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3700万元,其中:政府性一般债务余额1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2700万元(南扶二级路贷款)。

(六)江南区及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预算执行中,受上级专项补助、决算批复结余结转资金、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预算调整情况,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编制了《关于江南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请城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由于在城区人大常委会批复预算调整后,受新增上级专项补助因素影响,城区收支预算仍持续发生变化,现已按照年度预算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快报数据汇编而成,由于财政决算仍在对账当中,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南宁市财政局决算批复后,再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城区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抓好收入组织,圆满完成财政收入目标

一是注重税源的培植。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积极引进优质业态项目,加大项目服务力度,抓实项目落地;提高产业支持力度,优化产业服务升级,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为新增税源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税收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着力强化以票控管,加强预测研判,切实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管,确保应收尽收。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税费减免政策,为企业减税降负。2017年富士康等多家企业退税金额高达亿元以上,面临十分严峻的收入形势,财政部门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加强与国税、地税、招商、经信、土储、流动办、街道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综合治税合力,研究加强征管、挖潜增收等工作措施,加大查漏补堵清欠清缴力度,加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力度、加大税务稽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旺征攻坚的作用,有力促进综合治税挖潜增效、堵漏增收,全年组织财政收入22.33亿元,同比增长10.26%,圆满完成了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累计筹措、整合各类资金43.25亿元,为三旧改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扬美旅游圈建设、回建安置、精准脱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园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及卫生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城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服务项目征拆工作,确保征拆资金及时到位。全年累计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0.88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征地签约工作,为推进金沙井项目、亭洪路延长线、大塘至渠黎公路(江南段)项目、麻纺厂第二、三期旧改项目、南糖二期旧改项目、西园旧改项目等征地拆迁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拨付,确保基建项目建设。全年累计安排基建支出5.24亿元,涉及城区教育均衡达标、为民办实事、卫生民政、节能减排、文化旅游商圈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建设等700余个项目。其中:安排教育基建支出1.74亿元,用于东南学校、沙井中学、江南小学华府校区、三十八中、江西中学和延安幼儿园等学校改扩建;安排卫生、民政基建支出0.5亿元,用于江南区人民医院二期工程、江南区基层卫生服务设施综合楼建设、江南区乡镇卫生院配套设施完善、民政综合园建设及养老服务中心修建;安排城建项目资金2.3亿元,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以及沙滨路、石牌路、福园街道路、石柱岭街道路、五一路南一里等道路修建。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向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项目倾斜,同时协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全年教育支出4.11亿元,增长25.33%。继续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措施,足额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及时拨付生活补助资金;加快推进教育基建项目,投入17428万元用于东南学校、沙井中学、江南小学华府校区等多个学校建设;落实教育惠民项目资金,为薄弱学校购置课桌椅、图书、配置教学仪器以及更新配备电脑室。二是加大社保资金投入,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889万元,惠及12699户次24204人次,城乡低保月人均为451元和189元,超过自治区及南宁市的标准。发放五保供养金、慰问金193万元,惠及3766户3958人次,切实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发放各类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医疗救助、优待、抚恤、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等各类抚恤、定补金共1555万元,进一步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全年投入就业资金23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业务技能,拓宽了就业渠道。三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政策,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51,813人,参合率达到100%,补偿款支出7472万元,补偿98484人次。加大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093万元,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夯实;及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专项补助资金249万元。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农村精准扶贫,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年发放耕地地方保护补贴、良种补贴等各项补贴2662万元,受益农民3.3万户;投入2256万元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建设131个村级公益项目,受益人口7.5万人;筹措、整合扶贫资金3300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产业扶贫,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完善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10万元,采取新建、维修等方式,逐步改善“两委”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六是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投入188万元办好江南区平话文化旅游节、扬美龙舟上水节等文化活动,城区文化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投入2039万元推进城区生态文明村、综合示范村、大扬美生态综合示范带等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区品牌形象。

(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构建覆盖了城区政府所有收支的全口径预算体系,首次实行乡镇独立编制预算。二是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支付流程,加强支付审核管理,以部门预算为依据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为下一步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做好准备。三是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四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范围,对预算单位2016年申报的预算绩效项目进行再评价,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225个项目共30225.97万元实际支付28429.88万元,支付率94.06%,纳入预算绩效项目管理的金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8.68%。同时,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支付进度作为单位预算执行考核的一项指标,依托专项审计结果,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度。五是加大财政专户清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和财政专户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同时对现行专户资金从制度、流程等方面全面梳理,将财政专户资金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从而建立起了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一口支付”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存在的账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等问题。六是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将“公务卡使用率”纳入城区2017年度机关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的意识,控制和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提取的规模,不断提高公务卡刷卡率。2017年城区公务卡使用率达89.84%,超过南宁市考核县区公务卡结算率标准(南宁市要求县区公务卡使用率达到30%以上)59.84个百分点。继续开展公车制度改革后续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中保留车辆的标识喷涂工作,完成企业、事业单位公车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八是全面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完成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预算滚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部门预算滚动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对预算项目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九是推进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工作,调试预算指标、国库支付等系统,为2018年全面实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做好硬件准备。

(五)以专项工作为契机,提高资金整合力度

一是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制定压减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方案,督促城区各部门单位按时完成压减数据上报,本次压减金额476.99万元,统筹安排用于2017年增人增支、事业发展、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确定的新增项目支出,不再继续安排用于一般性项目支出。二是继续推进存量资金盘活工作。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的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及时报政府收回统筹使用,全年共盘活资金2046万元。三是加大财政借垫款清理力度,对各类财政借垫款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相应处理方案,除去隐性赤字风险,严禁新增财政借垫款,全年清理收回财政借垫款1644万元。

(六)创新筹资方式,严格政府举债行为

一是严控政府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结合城区自有财力情况,合理制定债务风险线,紧跟上级融资举债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融资行为,坚决杜绝政府预算单位对外担保举债事项,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对不置换的政府债务进行核销。二是用好用活上级融资政策,规范融资行为,清理一切不合规购买服务融资事项,积极探索棚改项目购买服务融资方式,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为推动城区棚改项目做好资金保障。三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新时期资本合作模式,从明细PPP项目方案,到评价项目可行性,再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全力促进城区首个PPP项目落地。完成了对新成立国有全资公司的注资工作,盘活了一批存量固定资产,将分别通过注资、委托经营的方式,切实加强国有公司的运营能力,依托城区国资办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实现进一步的保值增值。

(七)强化金融监管职能,解决辖区企业经营难题

一是向南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资1600万元,助力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开展“4321”政府融资担保业务,为辖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解决融资困局。不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备案、查处一批非法集资犯罪,稳定辖区金融秩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建立一批信用村、信用乡镇,完成信用户评定工作,切实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工作。二是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由财政、经信、物价、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城区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从制度建设到政策落实,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源头控制到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降成效,从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到行政审批收费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清费减税政策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2017年城区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城区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城区财源基础薄弱,支柱财源不足,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实现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科技教育、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支出都需要财政增加投入,财政支出将继续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江南区和城区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打好“三旧”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编制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城区实际,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全力保障城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二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加大收入执行监控力度,提高财政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以及机关运转。在此基础上,全面统筹兼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和文化等社会事业投入,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兜住民生底线。四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继续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深化改革,全面规范。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编制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城区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24117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8.00%。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49万元,比上年增加7717万元,增长14.98%;(2)上划中央收入93180万元,比上年减少1236万元,下降1.31%;(3)上划自治区收入27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608万元,增长6.23%;(4)上划南宁市收入61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5473万元,增长33.73%。

--全城区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332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78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6812万元,调入资金14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0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安排情况:(1)税收收入46801万元,增长12.64%。其中:增值税收入16776万元,比上年增加1346万元,增长8.72%;企业所得税收入6510万元,比上年增加2248万元,增长52.75%;个人所得税收入2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长3.8%;资源税收入1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31.58%;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202万元,比上年增加438万元,增长11.64%;房产税收入3790万元,增加399万元,增长11.77%;印花税收入6100万元,比上年增加648万元,增长11.8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230万元,增长24.63%;土地增值税收入4384万元,比上年增加522万元,增长13.52%;耕地占用税收入800万元,比上年减少719万元,下降47.33%;(2)非税收入12448万元,增长24.68%,其中:专项收入1748万元,行政性事业收费收入3500万元,罚没收入40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00万元,其他收入600万元。

--全城区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99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877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92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2018年民生支出预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1.06%。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6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以下简称“比上年”)增长7.66%;(2)国防支出393万元,比上年增长1.55%;(3)公共安全支出16161万元,比上年增长12.49%;(4)教育支出36769万元,比上年增长14.49%;(5)科学技术支出408万元,比上年增长5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大扬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3万元,比上年增长5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投入;(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82万元,比上年增长37.92%,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及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增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28万元,比上年下降34.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9)节能环保支出1046万元,比上年下降23.82%;(10)城乡社区支出17908万元,比上年下降1.13%;(11)农林水支出19443万元,比上年增长14.98%;(12)交通运输支出8336万元,比上年增长208.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道路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35万元,比上年增长67.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9万元,比上年增长22.39%;(15)国土资源气象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长8%;(16)住房保障支出5398万元,比上年增长25.39%;(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6万元;(18)预备费2000万元;(19)债务付息支出43万元;(20)其他支出9266万元,主要是预留各部门落实人大代表意见经费50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500万元、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增量4500万元、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出国境经费等。

    --全城区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33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9913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滚存结余为34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3325万元。

--城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9991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7971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92万元;补助下级财政支出8009万元。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19万元,比上年增长3.21%;(2)国防支出391万元,比上年增长1.3%;(3)公共安全支出1609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6%;(4)教育支出36769万元,比上年增长14.5%;(5)科学技术支出408万元,比上年增长5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大扬美农业科技园区建设;(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万元,比上年增长56.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投入;(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4万元,比上年增长36.8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及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增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61万元,比上年下降34.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 (9)节能环保支出483万元,比上年下降38.63%;(10)城乡社区支出17647万元,比上年下降1.96%;(11)农林水支出16779万元,比上年增长24.11%;(12)交通运输支出8336万元,比上年增长208.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道路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增加;(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30万元,比上年增长67.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49万元,比上年增长22.39%;(15)国土资源气象支出25万元,与上年持平;(16)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比上年增长23.16%;(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6万元;(18)预备费1918万元;(19)债务付息支出43万元;(20)其他支出9177万元,主要是预留各部门落实人大代表意见经费50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500万元、补发事业单位绩效增量4500万元、监察体制改革经费、出国境经费等。

    --城区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33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9913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滚存结余为3412万元。

3.预备费安排情况

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392万元,同比2017年年初预算下降14.6%。其中: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同比下降60.15%;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同比下降33.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增长1.33%;公务用车购置费155万元,同比增长127.94%。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15万元,主要是上年专项结转结余继续使用。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0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城乡社区支出695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10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基金82万元;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818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及农村幸福院维修。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特别说明:因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编制2018年预算以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资金文件为准。目前,城区还没有收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土地收益金收入文件,因此没有将土地收益收入编入年初预算。我们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的补助文件后,再进行预算调整。预计2018年土地收益金收入2.5亿元,土地收益金支出主要安排项目: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5亿元,用于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分担资金1亿元。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当年收入情况:2018年城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4706万元,同比下降51.5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22万元,同比增长3.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984万元,同比下降61.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完成,2018年无基金清算收入。

上年结余收入情况:上年结余收入77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77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万元。

    2018年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351万元,同比下降58.7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出3368万元,同比增长2.3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983万元同比下降65.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工作在2017年完成,2018年无基金清算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06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结余90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万元。

特别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资金来源主要由当年在职人员缴交的养老金来安排,不足部分再由城区财政托底。2018年度财政将按缺多少补多少原则进行清算安排,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万元为正常范围。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利润收入6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租金收入)57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0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0万元,调出资金570万元。

四、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做好2018年城区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城区党委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促进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及谐稳定。

(一)厚植财源,切实做大财政“蛋糕”

持续抓好财源建设,认真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现代产业新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企稳向好。全力支持打好产业升级攻坚战,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富士康、南南铝、华南城、万达等重点企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园区经济战役。进一步强化收入组织,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坚持依法征管,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越权减免税。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严格杜绝任何虚增收入现象。继续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加快改善收入质量。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深入研究吃透上级部门政策导向,有针对性的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进一步加大对城区支持的力度。

(二)确保重点,切实分好财政“蛋糕”

一是着力保障基本支出。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等工资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全面完成“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财政保障责任。

二是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维修改造、办公费用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着力保障城区“三大攻坚战”支出。打好“三旧”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促进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计划筹措、安排63.2亿资金用于“三旧”改造项目,引进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旧改,重点推进西园饭店片区、五一西路富德片区等项目。完成福建园片区、南建路8号等项目土地熟化人征集。加快富德村横岭坡、东南村八组等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加大土地房屋征收力度,加快邕江南岸和建成区征拆,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及时供应。以回建安置和三产安置助力征拆,大力推进同乐村新村坡回建安置工作,全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征收安置同步推进,资金土地良性循环,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计划安排5779万元,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动城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宜居乡村活动,谋划启动幸福乡村活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扬美生态综合示范带建设、改厨改厕等工作,促进农村环境卫生、道路通行、村屯特色、住房安全和能源利用设施水平提升。加快水利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工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促进乡镇互联互通。积极创建特色小镇。推进江西镇创建南宁特色旅游名镇,打造沿江、沿路精品生态旅游观光路线,推动扬美旅游圈建设;推进苏圩镇创建临空产业特色镇,主动融入空港经济圈,发展空港配套产业和物流商贸、农产品加工产业;推进延安镇创建特色农业生态镇,依托水果种植、“双高”基地、扶贫特色种养等产业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带。计划安排2227万元用于城区脱贫攻坚,推进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10%共771万元纳入扶贫预算,将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金额的50%用于扶贫支出。持续推进“六个一批”“七大行动”,不断完善扶持和考核监督机制,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每个贫困村发展1-3个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发挥农民合作组织作用,稳步提高摘帽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抓好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引导工商企业进军农业领域,探索市场化的整村开发扶贫道路。

四是着力补短板惠民生。继续加快教育事业发展,逐年提高生均经费定额标准,完善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力分担机制,确保教育经费足额拨付,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强化各项社会保障投入,加大社会福利和优抚投入,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教育惠民、食安惠民、文化惠民、平安惠民等10大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

(三)精准发力,切实管好财政“蛋糕”

一是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严格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积极创新人大、审计、社会和媒体联合监管的机制,切实做到财政资金覆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必须跟踪到哪里。继续加大对民生资金、收入质量、债务风险、税收优惠政策、预决算公开、盘活存量资金、“小金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引导,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生态效益,真正把绩效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四是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清理甄别锁定后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细化预算编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执行。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对政府或有债务的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制度,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止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四)勇于创新,切实深化财税改革

一是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细化四本预算,进一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体系。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二是积极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凡符合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使用范围和方向的支出,都优先使用相应资金安排。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三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预算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四是继续硬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能支出理念。五是着力打造透明预算。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务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按照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六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快盘活存量资金的预算执行,防止资金发生“二次沉淀”。七是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八是全面开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满足预算管理和人大审查预算需要。九是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

(五)依法理财,切实加快建设法治财政

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把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积极配合并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和深刻分析原因,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整改,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2018年是夯基立柱之年,财政工作要贯彻新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城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下,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打造更具活力与实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别说明:

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18年,对乡镇补助支出计划安排8009万元,其中:江西镇2676万元,延安镇2010万元,苏圩镇3323万元。

举借债务情况说明:1.政府债务限额。2017年,市级核定江南区政府债务限额3000万元(核定的债务限额不包含或有债务),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3700万元,其中:政府性一般债务余额1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2700万元(南扶二级路贷款)。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2018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1392万元,同比2017年年初预算下降14.6%。其中: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同比下降60.15%;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同比下降33.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3万元,增长1.33%;公务用车购置费155万元,同比增长1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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