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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5

—2017年 12月14日在江南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江南区财政局局长  陈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南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江南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及城区党委确定的2017年财税工作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和加快财政支出的进度,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确保了民生资金的需要,促进了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因在预算执行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政策,对预算收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需要对2017年城区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10月份,城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89581万元,同比增收12727万元,增长7.2%,完成年初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216698万元的87.49%,完成市下达任务222900万元的85.05%。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428万元,同比增收4325万元,增长11.06%,完成年初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50622万元的85.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5608万元,同比增加39255万元,增长31.07%;其中: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24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90%;财政八项支出完成117661万元,同比增加18209万元,增长18.31%。

结合本年度1-10月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当前经济形势研判,预计全年能够完成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收入预算数216698万元,建议不调整年初人大通过的组织财政收入预算。

二、预算调整事由

(一)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新的转移支付资金陆续下达,城区财力相应增加。

(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2016年的超收收入已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因做2017年预算时,2016年的决算数据尚未批复,现经上级财政对2016年决算正式批复,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7万元。

(三)将上级财政最终批复的上年结转资金纳入预算。为提高预算完整性,缩小预决算差异,经与南宁市财政局对账核实,2016年江南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0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 10276万元。以上结转资金均为跨年执行项目,年初预算编制时按暂估数进行安排,本次调整,拟按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数纳入2017年预算。

(四)调入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年结转8353万元,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五)新增政府债券收入。2017年收到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000万元,用于江西至扬美公路建设。

(六)调减新农合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现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此部分预算。

三、预算调整建议

根据上述事项,相应调整经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批准的2017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180501万元调整为217810万元,调增37309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0622万元,收入总量不进行调整,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新情况,需要对科目间的数据进行调整。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39505万元调整为39072万元,减少433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11117万元调整为了11550万元,增加43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115998万元调整为130157万元,增加1415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71268万元调整为74969万元,增加37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35000万元调整为45458万元,增加10458万元。

(3)结转结余收入由年初13881万元调整为27678万元,增加13797万元。其中:决算批复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1601万元,增加772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7万元,增加6077万元。

(4)调入资金由年初0元调整为8353万元,增加8353万元。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的835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5)债务收入由年初0元调整为1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

2.支出预算调整

预算支出由年初179815万元调整为205937万元,增加26122万元。其中: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157255万元调整为178738万元,增加214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15451万元,调整为13085万元,减少2366万元;转移性支出(对乡镇的补助)由年初7109万元调整为14110万元,增加700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0元调整为4万元,增加4万元。

调整后预算收支平衡,收支相抵,预算结余118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预算18969万元调整为15969万元,减少3000万元。原因:一是年初列在此科目人力资源事务的公务员绩效性奖励资金5000万元,实际发放时,根据单位性质将资金分列到相应的科目核算;二是南宁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增加了此科目的财政事务支出;三是融资担保代偿经费、风险分担经费增加300万元。

(2)国防支出,年初的386万元,不作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的14306万元调整为14806万元,增加500万元。主要是补发司法改革绩效奖180万元,司法改革后人员工资增加130万元。

(4)教育支出,由年初的32114万元调整为41103万元,增加8989万元。主要是加大教育投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添置图书、教学设备1500万元,发放教师绩效增量2200万元,华府校区、沙井中学迁建3600万元,东南学校设施完善750万元,延安幼儿园建设48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的272万元调整为672万元,增加400万元。主要是拨付上级下达的八桂学者专项经费103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资金30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的988万元调整为688万元,减少300万元。主要是列入年初预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资金300万元转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的18914万元调整为24914万元,增加600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1050万元,富士康应急用工奖1400万元,南宁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城区配套资金300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兜底2000万元,因社保基数提高,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承担部分增加1200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年初的24167万元调整为16167万元,减少800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而《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财社[2016]2号)文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现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新规定调减此部分预算。

(9)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的787万元调整为1787万元,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沙井片区集中供能系统项目上级补助150万元,污水直排口建设增加85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的18000万元调整为23000万元,增加5000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由年初的13420万元调整为15920万元,增加2500万元。主要是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养殖场搬迁费用9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贴息资金740万元,土地治理80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的2701万元调整为5501万元,增加2800万元。主要是南扶公路还贷补助900万元,新增江西至扬美道路建设债券资金1000万元,其他村镇道路建设、维护费用9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的1633万元调整为6300万元,增加4667万元。主要是拨付电子信息标准厂房二期建设上级补助资金2507万元,工业企业“煤改气”工程上级专项资金739万元,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白板电视和智能电视销售上级补贴820万元,向富士康推荐普工上级奖励63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的612万元调整为4800万元,增加4188万元。主要是拨付广西外贸发展上级专项资金(富士康扩能增产项目)4168万元。

(15)金融支出,由年初的0元调整为1万元,增加1万元。用于拨付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开展经费。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的2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增加25万元。主要是支付国土资源江南分局人员经费及市国土局分到城区街道办的国土人员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的4153万元调整为6653万元,增加2500万元。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支出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2300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的0元调整为20万元,增加20万元,用于江丰粮所人员工资支出。

(19)预备费,年初预算1600万元,现根据预算执行实际需求,动用预备费安排到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年初预算无法预见支出的对应科目,具体支出如下: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其中:用于感染禽流感防控经费64万元;艾滋病防控经费35万元;手足口病宣传经费6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103万元。其中:用于江南区五一西路硫酸仓库泄漏事故处置46万元;沙井街道南乡村地质灾害塌陷灌浆加固处理工程费1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自动监测站网建费用20万元;延安镇华南村通良坡地质灾害治理12万元;新建工程地灾说明书编制费15万元。3.农林水支出1102万元。其中:用于龙潭水库饮水源污水处理应急工程12万元;龙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养殖场搬迁费用900万元;渠翁水库等十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2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70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万元。其中:用于新农合补助提标100万元;抚恤金提标175万元;救灾仓库配套设施15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0元,不作调整。

(21)其他支出,由年初的4208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4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年初列在此科目的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292万元、为民办实事1500万元及出国境经费30万元等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调整到对应的科目核算。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的0元调整为1万元。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17年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南财库【2017】108号)文件要求,支付新增债务发行费支出。

(23)转移性支出(对乡镇的补助)年初7109万元调整为14110万元,增加7001万元。主要是向乡镇追加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资金600万元,扶贫资金1200万元,村级一事一议1600万元,污水处理1600万元,农业普查、住户调查等专项经费300万元,土地确权经费12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0元调整为4万元,增加4万元,原因是旅游局归还列入政府性一般债务的历年工程款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的10222万元调整为34907万元,增加2468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0元调整为24631万元,增加24631万元,全部为2017年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上年结余资金由年初10222万元调整为10276万元,决算批复数增加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10222万元调整为24225万元,增加14003万元,其中:振宁商贸园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二期地块土地成本7037万元,江南熙园项目补助6694万元。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0元调整为8353万元,增加8353万元。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6〕66号)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8353万元,相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2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调整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由年初的40479万元调整为23450万元,减少170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10692万元调整为10903万元,增加21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20530万元调整为0元,减少205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9257万元调整为12547万元,增加3290万元。收入调整的原因:一是2016年决算批复的结余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一些差异,现根据决算批复数进行预算调整;二是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现根据相关规定调减此部分预算。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的25830万元调整为12602万元,减少13228万元。主要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13228万元调整为0元,减少13228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历年惯例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上级和本级资金支出,而《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财社[2016]2号)文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级统一进行预决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城区不需要再核算此部分收支,现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新规定调减此部分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848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2016年,市级核定江南区一般债务限额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0元。

(二)2017年新增债务情况。2017年新增政府性一般债务1000万元。

(三)2017年政府性债务还本、支付债券发行费用及利息情况。2017年支付政府性一般债务还本4.43万元,支付新增债券发行费用1万元,利息0元。

(四)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16年12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4091.40万元,其中:政府性一般债务余额491.40万元(主要是原沙井镇政府历年债务,于2017年8月已要求沙井办按程序处置),政府或有债务余额3600万元(南扶二级路贷款)。截止2017年10月,江南区政府债务余额4186.97万元,其中:政府性一般债务余额1486.97万元,政府或有债务余额2700万元(南扶二级路贷款)。

以上城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及说明,请予审议。

 

 

 附件:1.江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表

               2.江南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3.江南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4.名词解释

2017年预算调整草案-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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