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读普通高中须知

作者:       来源:江南区教育局       日期:2016-07-31 04:51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市中招办设立的任何一个集中报名点的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手续和录取手续如下:
   
  一、报名手续(在报名时间内受理)
   
  凡报读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按以下报名程序,亲自到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才受理录取手续。
   
  1.报名程序
   
  (1)考生持《准考证》(原件)、中考成绩单到市中招办集中报名点报名。
   
  (2)考生在报名时须申明是报读指令性计划或指导性计划,或是二者兼报。若无本市市区户籍的考生,只可报读指导性计划。
   
  (3)接受考生报名的中招办工作人员收下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和中考成绩单后,录入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回执单》给考生,作为考生报名的凭证。
   
  ●考生应认真核对并妥善保管好《报名回执单》。特别是对报读学校名称、报读类别认真核对。
   
  2.退出报名程序(在报名时间内受理)
   
  (1)考生持《报名回执单》到原报名窗口口头申请退出报名。
   
  (2)市中招办工作人员收回考生的《报名回执单》(考生需在《报名回执单》上签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注销考生报名操作。
   
  (3)工作人员将考生《准考证》、中考成绩单退还给考生。
   
  ●退出报读某校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在同一报名窗口继续报名。
   
  ●若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需由父母代其报名的,应由其父母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准考证、分数条前往报名,其它学校和个人一律不能代其办理报名手续。
   
   民办学校只有指导性计划招生名额,考生报名时须注意此类信息。
   
  二、报名信息查询办法
   
  在报名时间内,在市中招办集中报名点及互联网站(www.nn.gx.cn)公布各招生学校接受考生报名情况的信息(不含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市话声讯台(16889006)查询报名信息(含个人报名信息)。
   
  三、录取手续(在录取时间内受理)
   
  1.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打印录取花名册给学校。
   
  2.学校公示录取的新生名单。
   
  3.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印制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通知书,加盖中招办的公章(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无效)。录取学校领回录取通知书后加盖学校公章。
   
  4.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录取考生的《准考证》由招生学校保存,入学注册后学校再将《准考证》发还学生。
   
  四、退出录取程序
   
  考生一旦被某校录取,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若有特殊原因(即转到外地就读或改报中等职业学校),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后直接到市中招办申请退出,由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即可退出。考生一旦退出录取,取消其再被市区内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
   
  五、录取信息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市话声讯台(16889006)查询个人录取信息。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