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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女兵报名正式开始

作者:       来源:广西新闻网       日期:2018-07-03 05:51

 

据全国征兵网信息显示,2018年女兵网上应征报名时间从6月25日开始,8月5日18时截止。

一、招收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烈士子女或同胞姐妹、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病故军人子女或同胞姐妹、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征集。

二、基本条件

身高要求:不低于158cm。

体重要求: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要求: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在8月5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http://www.q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

(二)系统审核阶段

对完成报名的适龄青年,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三)打印审核表

系统自动审核完毕后,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四)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五)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六)政治考核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七)预定新兵

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联系人:梁参谋

联系方式:0771-289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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