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办事指南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格式

    备注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南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申请条件

    在江南区的建设项目

     

    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2 、工商局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产证;5、江南区经贸局备案批文

     

    办理地址

    壮锦大道19号政务中心2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9:-12:;14:-17:

     

    联系电话

    4887983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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