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办事指南
  •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1)小(二)型水库以下;

    (2)申报材料齐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修建水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申请材料

    (1)修建水库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

    (3)乡镇政府、村委会意见;

    (4)其他有关材料。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4887963  4887979

    投诉电话:0771-4828200

    十一、办理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农林局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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