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案、核准、审批流程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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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理部门: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办理依据2014年3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 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3、办理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有关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4办理费用:不收费

    5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意见(在审批表上填写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夫妻合影的2寸彩色照片1张(离异或丧偶的提供单人照片)。

    (3)、属离婚或丧偶的,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离婚或丧偶(不再结婚、不再生育,不再收养子女的)证明材料1份。填表一式3份(男女方用工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审批地乡(镇、街道办)、县级人口计生局各存一份)。

    详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doc)

    6办理法定时限:符合申领条件的10个工作日办结

    7、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办公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计生业务窗口;江南区辖区各镇计生所、各街道计生办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计生业务窗口;联系电话:0771-4887967、4887989

    江西镇计生所0771- 3361182

              苏圩镇计生所0771- 4178017

              延安镇计生所0771- 4168205

              江南街道计生办0771- 4820095

              福建园街道计生办0771-4822294

              沙井街道计生办0771-2349218

    受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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