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请表,该表中“采伐”栏由设计单位填写,(须盖章部门:镇林业站、伐区设计单位,该表可在镇林业站领取);
- 林木权属证明(注:持有林权证的,提供林权证原件进行核对及复印件一份;没有林权证的,要提供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林木权属清楚、无纠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注明“林木权属清楚,无纠纷,同意申请采伐林木”内容并盖章);
- 属承包造林的,需提供承包造林或土地租赁合同书(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 林木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如不是林木所有权本人亲自办理的,要提供书面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集体的山林由队长委托,群众代表签字证实);
- 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完成的《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注:伐区调查设计分为一般伐区调查设计和简易伐区调查设计,由林木所有权人自行聘请具备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完成;林农个人申请采伐1亩以下的可免采伐设计,由镇<街道>林业站出具采伐地点、树种、面积、蓄积量、出材量的伐区材料);
- 因勘测设计、工程建设等需要采伐林木的,需提交征、占用林地批准文件。
承诺办结期限:15天(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
咨询部门: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林业站)
电 话:(0771)4887963、4887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