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
二.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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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建设水工程符合防洪规划的项目法人或业主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局政务办审核→送水利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签发→窗口制证核发。 |
四.申报提交材料: |
(1)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请报告(原件1份); (3)建设项目防洪规划报告(原件4份)。 |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六.窗口电话: |
0771—4887963 0771—4887979 |
七.投诉电话: |
监察局:0771—4880970 政务中心:0771—4880413 |
八.办理部门: |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
九.办公地址: |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