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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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 |
二.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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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工作日 |
三.办理流程: |
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项目法人或业主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局政务办审核→送水利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签发→窗口制证核发。 |
四.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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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
五.申报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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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评估论证报告(复印件10份); (2)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提交有关地区和部门意见(原件1份); (3)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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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七.窗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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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4887963 0771—4887979 |
八.投诉电话: |
监察局:0771—4880970 政务中心:0771—48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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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理部门: |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
十.办公地址: |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