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材料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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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建设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批

    二.办理时限:

     

    18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项目法人或业主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局政务办审核→送水利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签发→窗口制证核发。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

    五.申报提交材料:

     

    1)水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评估论证报告(复印件10份);

    (2)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提交有关地区和部门意见(原件1份);

    (3)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

     

    0771—4887963  0771—4887979

    八.投诉电话:

    监察局:0771—4880970   政务中心:0771—4880413

     

    办理部门: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办公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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