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内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操作规范
  • 办事指南
  • 事项名称

    (内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操作规范

    设定依据

        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国家实行《摄制电影许可证》、《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年检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制定。

    申请条件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执行《电影管理条例》的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规定;

       (二)按时足额缴纳电影专项资金;

       (三)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严格执行放映国产影片比例标准;

       (四)电影放映单位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问题。

    办理材料

    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年检的申请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代理人授权书(原件);

    (五)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票房纪录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放映单位年检报告书》(原件)。

    附件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放映单位年检报告书.doc

    办理地址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

    0771-4887978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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