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加5%或10%退休金的审核
2、审批部门: 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审批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
4、审批依据:2014年3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5、办理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工资核定表
6、审批费用:不收费
7、审批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8、审批承诺时限:即办
9、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办公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口 卫计局窗口;江南区辖区各镇计生所、各街道计生办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联系0771-4887967、4887989;江南区卫计局奖扶股0771-4833302
江西镇计生所0771- 3361182
苏圩镇计生所0771- 4178017
延安镇计生所0771- 4168205
江南街道计生办0771- 4820095
福建园街道计生办0771-4822294
沙井街道计生办0771-2349218
受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