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国内居民离婚登记
二、实施主体 县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四、申请条件
当前双方的户口只要有一方落户在江南区,可以在本登记处办理。办证时必须双方到场。
五、办理时间及时限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六、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七、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l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l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都要有一致的派出所圆形“户口专用”公章及承办人签章;户口簿上的信息除变更姓名须重新打印户口页以外。其余的有任何涂改或添加内容都必须加盖派出所圆形“户口专用”公章;如果户口簿相关页有圆珠笔字迹或涂改的则整页作废,须重新打印。
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且证件要在有效期内,字迹清楚,无损毁,有磁性。
3.双方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要与户口薄、身份证的一致。
如结婚证一本遗失的由遗失人现场写遗失声明书
如结婚证两本遗失、损毁的提供结婚原始档案。
提示:结婚证两本遗失的建议先到原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补证。
4.每人二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
相片必须是近期内与当事人的面部特征无太大出入。
必须是专业相纸,纸质为双面光滑。
5.双方协议书(协议的格式及要求详见后面)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五一东路20号江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771-4951070。
温馨提示:
办理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如户口簿与身份证有以上问题请直接到派出所办理或更正。
双方协议书:
离婚协议打印要求:
协议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当事人按“格式”的顺序将内容套打进格式。除落款处男女双方协议人签名和日期于办理当天现场填写,外其余内容全部打印。协议书按上级规定不盖公章,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其他事务,民政局无法给予解决,因此希望当事人将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先向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再来办理。
离婚协议书(打印格式:)
男方姓名:***,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身份证号:*****************。
双方于****年**月**日在***************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字号:*************号,现因*******************原因自愿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并对子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1、子女抚养问题:
●如生育子女的要写明双方哪年哪月哪日生育小孩,姓名、性别。离婚后抚养权落实一方,另一方是否负担抚养费用。愿意负担抚养费用的要写明金额、付费方式及期限。不用负担抚养费的要注明清楚,写明探视子女的方法。要写明女方确认目前是否怀孕。
●如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可直接写“双方婚后无生育子女” ,要写女方确认目前是否怀孕。
2、共同财产分割
●如需要分割的财产中,房屋要写明地址,(以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的地址为标准。)车子要标明车牌号。房屋、车子等大额财产如存在更名问题,需注明更名期限。(建议先进行公证或办理好过户手续。)
●如双方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可直接写“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分割”。
3、共同的债权债务
●如双方有共同的债权,债务,应注明离婚后由谁负责。
●如果没有就可直接写“双方婚后共同无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承担”。
双方协议人均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对自己的意愿和签署的协议完全负责,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