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指南
  • 办事指南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一)不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未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材料: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材料要求见房屋登记注意事项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备案——发放备案证明

    六、办理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夏C座

    另根据《南宁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 第42号) 县、城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因相关交接工作需要,该业务目前仍在房产大夏办理,如有变动及时更新告知。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八、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71-5656918

    九、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办理部门: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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